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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人類的明天(八品)
私密感的誕生(近代早期巴黎的隱私與家庭生活)(精)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8225236
- 條形碼:9787308225236 ; 978-7-308-22523-6
- 裝幀:精裝本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私密感的誕生(近代早期巴黎的隱私與家庭生活)(精) 本書特色
3000份“死亡清單”還原真實現場
我們今天生活方式的源頭探尋
私密感的誕生(近代早期巴黎的隱私與家庭生活)(精) 內容簡介
當代的人們普遍都重視隱私,對于私密空間也有著較高的要求。但人類的這種對私密感的訴求并非天然形成、自古就有的。那我們的私密感究竟是從何而來的呢?本書將目光聚焦在17、18世紀的巴黎,基于3000份“死亡清單”的數據,來探討“社交性”“舒適性”“家庭生活”等觀念的出現與發展,并由此檢視私密感的問題。本書層層剝筍般地揭示了私密感的誕生過程,探討了物質生活與人類思想觀念之間的聯系,并清晰地展現了人類文明演進的一個具體場景。
私密感的誕生(近代早期巴黎的隱私與家庭生活)(精) 目錄
003 **章 樣本:死后清單的可靠性
011 第二章 空間維度
012 巴黎的地址
027 巴黎周邊地區的地址
032 第三章 社會維度
032 社會與職業類型
040 巴黎空間中的各個經濟部門
050 第四章 家庭維度
052 家庭構成
061 家庭關系
075 第二部分 巴黎的住宅:從垂直到水平
077 第五章 住宅樣式
077 房產
078 租房
079 工作住房
080 公用住房
080 寄宿
082 第六章 巴黎空間中所見的住房外部
084 追隨公證人的腳步
089 旅行者的印象
096 第七章 住宅的狀況
096 住宅的構成
111 空間的組織
124 房間的功能與專業化程度
138 居民留在家中的印記
147 第三部分 家中的私密生活
149 第八章 家庭空間中的日常行動
149 睡覺
166 備餐
173 巴黎人飲食習慣一瞥
185 社交
202 物品儲存
213 家庭私密空間中的職業生活
220 第九章 家中的便利生活要素
221 取暖
232 照明
242 水與衛生
264 第十章 室內裝飾
267 絨繡與其他掛壁織物
279 畫出來的圖像與刻出來的圖像
297 鏡子
302 小擺設和裝飾品
307 顏色
313 第十一章 精神與文化生活的一種方式
314 書籍
338 其他文化制品
351 宗教圖像
363 宗教物品
380 結 論
385 參考文獻
私密感的誕生(近代早期巴黎的隱私與家庭生活)(精) 節選
巴黎人飲食習慣一瞥
用廚房里的這些用具準備的食物是什么呢?那些日子里,巴黎人吃什么菜呢?清單提供的關于17—18世紀巴黎人飲食習慣的信息非常稀少,除了飲料、食物儲備之外,幾乎沒有提及任何東西。大部分食品柜,或者胡桃木或橡木制的小櫥柜帶有黃銅絲網,里面都是空的;橡木腌肉桶也一樣空蕩,它通常由鑰匙鎖上,可以裝大約25千克鹽。甚至在死后不久就編纂的清單中,食物儲備也可能很少,這并不令人驚訝;我們不能忘記,在人造冷藏技術發明之前,易腐食品的儲存是一個大問題。食品商大量出現于街區中,實際上每條街上都有。因此,可能大部分家庭主婦通常會每天在離家*近的店里購買日常用品。雖然缺乏食物儲備,但通過觀察他們的用具與碗碟,以及欠商人的債務,我們仍能大致了解這些巴黎人吃什么。
*基本的主食是面包,它們被放在通常是冷杉木制的面包柜里,或是放在面包袋或食品柜里。逝者家中*常見的債務是“面包供應”。其總量可以很大,在50~200利弗爾之間。一位死于1745年的畫家在“面包供應”上欠債243利弗爾,而其財產的總價值是556利弗爾。在17—18世紀,巴黎人的日均面包供給量往往很高,在500~550克之間。1這意味著舊制度晚期標志性的面包價格上漲對于更貧困的階層來說要痛苦得多,他們被迫轉向其他谷物,放棄富含蛋白質的食譜,轉而以碳水化合物為主。在那些面包很少家制的年代里,清單中有閣樓里儲藏的小麥和面粉的,實際上只有面包店和糕點店:1667年,一位烘焙師傅家中有“9塞普提(septiers,1塞普提=10蒲式耳)的面粉”,其中每塞普提價值10利弗爾,總價值90利弗爾;1676年,另一位烘焙師傅家中有“4塞普提生面粉和烤過的面包”,其價值被評估為36利弗爾。
考慮到廚房用具的多樣性,我們可以想象,食譜也是類型各異的。人們烹煮湯與肉湯,這從湯盤(soupières)、湯碗(jattes pour la soupe)和碟子(assiettes),還有湯勺(或稱煮物勺)、用來喝肉湯的帶把杯子(tasses)和長柄大湯勺(louches)的存在中顯現出來。短柄小平鍋用來煮稀粥,這是小孩子和窮人*基本的營養。吃肉的證據是儲存肉類的多種用具,例如腌肉桶,或是“掛肉的鉤子”;還有用來切、剁、去皮和烹飪肉的用具,例如烤肉扦、旋轉烤肉扦、滴油盤和烤架,以及儲存肉的用具,包括燉炒肉的勺子。新鮮的優質肉會被放在燒烤扦上烤或腌制;質量不那么好的肉會用小鍋或燉鍋做成燉菜。羊肉和羊羔肉,與牛肉和牛犢肉一樣流行。馬丁·李斯特說:“至于肉類,質量較高的牛羊肉與我們的不相上下,不過還不能說比我們的好。而他們的牛犢肉鮮紅粗糙,根本比不上我們的;我相信,在英國之外,歐洲沒有一個國家能把牛犢肉做得這么好。”
一本食譜書在宮中非常流行,即《王室與有產者廚師》(Le Cuisinier roial et bourgeois),其作者據說是某位利摩日的馬西洛(Massialot de Limoges),它出版于1691年,描述了19種烹飪羊羔肉與羊肉的方式、13種牛肉做法和12種牛犢肉做法。人們以培根或火腿的形式消耗豬肉。1657年,一位陶工師傅有“腌肉桶中的半只豬”,價值6利弗爾。1664年,一位酒商的地窖里藏有“75磅腌豬肉培根,每磅5索,7只火腿,價值10索”。由于存在相應的制作工具,以及長柄平鍋或滴油盤之類的烹飪工具,我們可知,巴黎人的餐桌上也會有臘腸和黑香腸。巴黎人也非常喜歡家禽與野味。只有*富裕的人家中才會有閹雞鍋,這是一種用來烹制閹雞的鍋。在《王室與有產者廚師》中,有23份雞肉食譜、17份閹雞與肥雞食譜、9份火雞食譜、8份兔肉食譜和7份野兔肉食譜。
圣安托萬和奧特伊爾郊區周圍的半農村區域中的少量居民擁有家禽養殖場,其中有雞、公雞、鴿子、兔子、火雞和鴨子。肉類、家禽和野味也會被做成餡餅里的肉糜,富裕的家庭有專門的餡餅烤箱(fours à paté)來制作此類餡餅。家中壁爐不適于烹制肉類的巴黎人不得不購買成品熟肉。某些逝者,包括3個畫家,留下了30~60利弗爾的“肉類供應”欠債。
雖然*貧寒的家庭可能每周只吃一次肉,甚至是只吃一次腌肉,但1750年后,巴黎的肉類總消耗量在每人每年50~60千克之間。17—18世紀的大部分社會階層的肉類消耗似乎都大致如此,因為我們甚至在*貧寒的家庭中也見到了烤肉扦、滴油盤,還有烤架。估價人也注明了欠屠夫的款項:1772年,一位鞋匠師傅欠他的屠夫96利弗爾。6在此,這種情況再次發生了——巴黎居民比法國其他地區的居民更有特權。梅爾西埃似乎在抹黑巴黎人的飲食習慣:“有產者喝下湯或稀粥,里面加了通常已經變質的肉,因為購買宅邸、小旅館和修道院這類大房子的人拿走了所有好面包。一切不富含脂肪的食物的烹飪方式都非常不健康,而且為了增添風味,人們總是撒下過多的胡椒粉。”
魚肉可以被煮在魚鍋(這是一種富人用具)中的濃湯里,或是在鍋里炸,這里使用的魚肉可能是新鮮的、煙熏過或是腌制過的,它可以在大齋期及一年中其他禁欲日中取代肉。魚主要來自塞納河及其支流。海魚在巴黎十分昂貴,幾乎總是不新鮮的。如果根據《王室與有產者廚師》中的菜譜來判斷,人們常吃的淡水魚有梭子魚、鯉魚、鰻魚、丁鱥和鱸魚。
雞蛋比肉或魚便宜些,是食譜中的主要成分。“這是一種富含營養的優秀食物,健康人和病人,富人和窮人都可以吃”,《有產者廚師》(La Cuisinière bourgeoise)說——這是一本1753年的烹飪書。我們發現了煎蛋鍋和煮蛋杯,由此可知,雞蛋通常被做成雞蛋餅或煮至半熟,而且還可以用眾多其他方式加以烹制。某些巴黎周邊居民養了一打母雞,因此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時候都可以享用額外的鮮雞蛋。根據《有產者廚師》的說法,“這些雞蛋也能緩解胸中的辛辣”。一位陸路運貨人家中有一打半的母雞在家院中啄來啄去,一位酒商在閣樓上養了12只母雞、1只公雞和1只閹雞。圣安托萬郊區的一個園丁也有12只母雞和1只公雞,它們在他家中的院子和花園里自由地閑逛。4在清單有記錄的帕西和奧特伊爾地區的68座房屋中,有138只雞。1772年,估價人在圣尼古拉-杜-夏爾多內教區的一位果商家中找到了價值3利弗爾12索的100個雞蛋。5
清單中很少有蔬菜的痕跡。但在圣安托萬郊區,一位釀酒人的糧倉里有“6蒲式耳去年收的豌豆,4蒲式耳大蠶豆,2蒲式耳菜豆”,其總價值為12利弗爾。一位奧特伊爾的居民也種菜豆。巴黎周邊半農村區域的貧寒家庭可以在自家花園里種植果蔬,從而改善生活狀況。我們注意到了沙拉碗(saladiers)、沙拉籃(paniers à salade),一些裝米的碗,還有炒栗子的長柄平鍋的存在,這說明沙拉、大米和栗子也出現在巴黎人的菜單中。
人們通常用黃油和油來烹制肥肉。黃油鍋(pots de tallevane),或稱仆人鍋是一種儲存黃油的特殊食具,出現在一些廚房中。更明確地說,公證人偶爾會提到“6磅(2.7千克)黃油,腌制過且融化過”,或是“11磅(5千克)融化的黃油”。黃油的兩種主要儲存方式是腌制和融化。黃油被放在陶罐里,擺在桌上,“放在調味瓶架上的一系列調味瓶之中”。鹽,作為一種為各類菜肴調味、賦予它們風味的調料與香料是不可或缺的:它在腌肉桶里用來儲存食物,在鹽盒里用來做飯,或是被裝在佐料瓶中放在桌子上。研缽和杵一同使用,用以將鹽碾成顆粒。估價人也提到了醋瓶和醋桶。醋與油和芥末(儲存在芥末罐里)混合在一起,就是沙拉調味汁,它就像所有調味汁一樣,被放在味碟里。其他用具還有胡椒瓶、磨胡椒機、香料盒、橄欖勺和木制研缽(帶有鐵質或石質的杵,用來搗碎香料和蒜)。
干酪很少在清單中留下痕跡:干酪瀝水架(égouttoir à fromage),某些格魯埃(Gruière)干酪,還有一塊布里圓干酪,這就是我們發現的所有相關信息,可能還能加上一些干酪賬單,包括一份20利弗爾的布里圓干酪的賬單。在巴氏滅菌法發明之前,牛奶是一種極易腐敗的食品,它的存在只能從一些牛奶碗和牛奶鍋透露出來,包括1760年在圣安托萬郊區的一位養畜農夫家里發現的“16只牛奶鍋,還有7個牛奶陶罐”,這位農夫有7個小孩,還養著6頭奶牛。另外還有6頭其他的牛也得到了估價,
其中1頭在一個運輸車夫(voiturier par terre)家中,另外5頭屬于奧特伊爾的居民。但這些是孤例。來自城市中心的人們并不自己給牛擠奶:他們從擠奶工人那里買奶。一位畫家的妻子甚至在丈夫疾病的*后階段欠了一位牛奶女工價值15利弗爾的雞蛋與牛奶。
巴黎人很愛吃甜食,這從大量的果醬鍋、水果盤、水果與糖漿鍋,還有烹制水果的蒸鍋可以看出來。由于在城市的市場中找到新鮮水果可能很難,水果通常是做熟后吃的。對這類甜點的嗜好反映在《有產者廚師》中,里面有30種制作水果醬的食譜。生吃時,水果被放在桌上的籃子里。某些清單提到了在果商處的欠債。以一位死于1650年的蠟燭商為例,他有一座位于一片果樹中的小房子,他要求一部分租金以水果支付,即,“3籃櫻桃,每籃10法斤,50只梨”。
人們也很喜愛糕點,我們能從只見于富裕家庭的專門烹飪用具中得知這一點:1650年,華夫餅模具,空心松餅模具(poupelinier,這個廚具出現在《有產者廚師》中),甚至還有一只帶銅蓋的烤箱(這是一種用來制作小杏仁餅的工具),都出現在戰時臨時總特派員(Commissaire Général de l’ Extraordinaire des Guerres)艾尼昂·德博雅奈(Aignan de Beauharnais)家中。318世紀期間,糖的消耗量逐漸上升。大革命前夕,巴黎人對它的消耗達到了每人每年5千克,4這一點,清單可以間接或直接地加以證實,其中記載的物品包括:糖面包,幾磅紅糖,糖碗,還有磨糖機。就像鹽一樣,糖也被主婦們廣泛用于食物儲存。
清單提供的關于飲料消耗的信息,遠遠多于固體食物,因為飲料的儲備量更大。我們在此不考察水的問題,下一章會涉及水。酒,一種很普遍的飲料,在幾張清單中都占據了重要地位。儲備酒通常需要地窖。雖然大量社會與職業階層的人們都備有酒,但貧窮和居住條件差的人卻不然。21%的家庭中備有酒(為了避免擾亂結果,我們將酒商、旅館和小酒館主人以及飲料商等都從數據中刪去了)。提到酒窖的清單占比低于33%。酒被儲藏在長頸大肚瓶里、酒瓶里,或是通常被叫作酒桶的木桶里,或是在大酒桶(queue)或管子(pipe)里——這兩種容器也是度量單位,一大酒桶(queue)大概比一大桶(muid)稍多些,相當于54塞普提,一管子則相當于一個半大桶。巴黎的大桶是*常見的度量單位,它相當于36塞普提,等于2.88升。大酒桶與管子裝滿了酒,排列在庫存豐富的地窖里,在那里,它們位于木制酒桶架(這是一種巨大的方形橫梁,能過避免水汽腐蝕酒桶,并方便人們把酒抽出來)之上。
雖然人們更愿意把酒儲存在地窖里,家中的其他的地方也可以藏酒。1661年,弓箭手查爾斯·勒里奇(Charles Le Riche)去世時,房間里有0.5大桶的干紅葡萄酒。1659年,一位絲綢商人家中有2.5大桶的勃艮第干紅葡萄酒,它們被儲存在“高處的倉庫”里。至于特遣牧師弗朗索瓦·吉勒貝爾(Fran.ois Guillebert),他把“1.5大桶的勃艮第優質干紅葡萄酒”與木材和炭一同儲存在一間位于“通往四樓的路上”的破屋里,而他的房屋則位于圣阿沃耶路(rue Sainte-Avoye)。估價人記錄的其他儲存處還包括食品儲藏室、院子、閣樓和商店后房(arrière-boutique)。被儲藏的酒類的數量差異巨大,從一打酒瓶或長頸大肚瓶,到幾大桶或大酒桶。我們應該記住,巴黎人的平均酒類消耗量通常很高,在17世紀中葉達到了每人每年150升。
法國*著名的葡萄酒出現在巴黎人的地窖中。*珍貴、*昂貴的是勃艮第葡萄酒。其他聲望很高的酒,例如香檳,還有18世紀末的波爾多酒,以及麝香葡萄之類的甜酒,也填滿了這些家庭的地窖。
優質葡萄酒的價格往往超過了許多人的購買能力,它們只出現在*富貴的餐桌上。清單記錄,在死于1772年的外科醫生路易·熱爾韋(Louis Gervais)家中,有“150個裝滿紅酒的長頸大肚瓶,都是勃艮第優質葡萄酒”,以及“12瓶來自格拉夫(Graves)和伯恩(Beaune)的紅酒”,它們總價值110利弗爾。1國王的音樂總監有600瓶勃艮第葡萄酒,價值330利弗爾,此外,他還有18瓶波爾多酒,兩瓶半的塞浦路斯酒,以及80瓶裝了半瓶的馬拉加酒。
酒類支出可能會非常高。一位富裕的有產者服裝商的地窖,在1716年被估價為888利弗爾,這相當于他整個家中財產的40%。3我們見到的*昂貴的酒窖之一屬于商賽尼茨侯爵(Marquis de Champcenetz);1775年,它價值2752利弗爾。酒瓶數量越多,葡萄酒的種類也就越多。拉格朗日先生[救濟法院(Cour des Aides)顧問,死于1775年]的酒窖被估價為2644利弗爾。其中主要是勃艮第葡萄酒,有130升裝在木桶里,還有300瓶歐賽爾紅酒。西南酒的代表是格拉夫和伯恩的白葡萄酒。還有白夏布利酒,香檳和埃羅紅酒。其他酒類還有地中海加度酒——包括400瓶馬拉加酒、塞浦路斯酒、馬姆齊甜葡萄酒和阿利坎特酒。這里有9張帶孔的木板,用來放置酒瓶,它們會被放在“三只老木桶”里清洗。許多別的優質葡萄酒也出現在清單中,有些來自勃艮第,其他酒則來自盧瓦爾河谷。
大部分人儲藏的都是巴黎或奧爾良附近的普通紅酒。尤其在17世紀,人們廣泛購買法蘭西島當地產的葡萄酒,這類酒的價格比葡萄產區那些著名葡萄酒要低得多。路易十四統治期間,來自巴尼奧萊和楠泰爾的酒都是每大桶30利弗爾,埃斯尼耶爾(Asnière)酒則是每大桶32利弗爾,而同一時期的勃艮第酒則要每大桶45利弗爾。估價人并非總會注明*常見的酒的產地,他往往簡單地記下它是紅葡萄酒、白葡萄酒還是干紅。顯然,許多巴黎人并不是在市場上買酒的,而是在巴黎邊緣地帶有幾英畝(1英畝大約是40平方米)的葡萄,由此可以釀酒。這樣的普通酒的保存方式不同于勃艮第,它們的酒精含量更高。在讓·阿梅洛(Jean Amelot,大議會**主席)1644年的清單中,估價人記錄了他的遺孀的說法,她“已經把酒賣掉了,因為它壞了”。
雖然我們樣本中四分之三的巴黎人都沒有儲存酒,但仍然不能說酒僅僅是一種有地窖的特權階級才會儲存的飲料。在巴黎這樣有大量酒商的城市,每天買酒再方便不過了。實際上,對于一般人而言,去征稅壁壘之外的鄉村小酒館可以說是一種時尚。梅爾西埃急忙強調了儲存在城市地下室中的雅致葡萄酒和小酒館里的普通酒的區別:“前一晚喝過了小酒館的酒,我感受到了同一城市酒窖所提供的極為不同的味道。品嘗勃艮第葡萄酒(Romanée),以及來自圣維旺(Saint-Vivant)、希多(C.teaux)、香貝丹(Chambertin)、圣喬治或格拉夫的白葡萄酒和紅葡萄酒吧;聞一聞來自羅達(Rotat)、塞浦路斯、帕卡雷特(Pacaret)、薩摩斯(Samos)、馬爾瓦齊(Malvoisie)、馬德拉(Madère)或馬拉加(Malaga)的葡萄酒吧。”
比葡萄酒少見得多的其他酒精飲料,很少出現在清單中。在旅店主人與飲料商的地窖之外,很少有地方儲存啤酒,蘋果酒就更少了。烈性甜酒和其他烈酒到18世紀末,已經變得越來越常見,正如我們從這一時期如下用具的出現中看到的那樣:“處理烈性葡萄酒的平爐”,“喝潘趣酒的大碗(jattes)”,還有玻璃杯(verres),平底大口杯(gobelets)或甜酒瓶,它們都被列在清單中。少量白蘭地、果酒、黑加侖甜酒、甜果汁飲料、檸檬和橘花或番櫻桃烈性甜酒,還有洛林甜酒也出現在清單中。
新的飲料,咖啡、茶與巧克力,在18世紀期間變得前所未有的流行,這種風尚得到了清單的證實。追隨宮廷的范例,巴黎人到18世紀30—40年代變得熱衷于咖啡,如下這些用于儲存、準備或品嘗咖啡的用具表現了這一點:咖啡盒或咖啡罐(通常是錫制的);用來烘焙咖啡的咖啡平鍋;磨咖啡機,有時候會被描述為“帶有鐵質曲柄,以及一個盛裝流出的咖啡的盒子”;咖啡烤箱;咖啡壺——有時候也被稱為黎凡特壺、東方壺或馬賽壺,一般來說,它們的材料是錫、紅銅、石或銀,還有咖啡勺和咖啡杯。實際上,人們會用長柄平鍋烘焙咖啡豆,然后將其碾碎,將兩勺咖啡粉倒進一品脫水(它被加熱到有十個泡泡浮上水面的地步)里。一間1746年的有產者廚房中有一切必需品:一只烤箱,一個研磨器,還有3個咖啡壺。同一年,一位酒商的妻子有“一只小小的、洛里昂(原文如此)款式的小咖啡壺”。
由于價格,只有很富裕的人才買得起銀質咖啡壺:1748年,薩文侯爵(Marquis de Savine)有一個。相反,銅質和錫制咖啡壺的價值僅有幾索。清單很少標明容量,雖然偶爾會提到“三條腿的銀咖啡壺,可裝8杯咖啡”,或是2個“每個能裝12杯咖啡”的咖啡壺。在富裕的家庭中,會有優質的喝咖啡用具:伊麗莎白·高格(Elisabeth Gaugé),一位死于1775年的單身婦女,擁有“印度瓷制成的四個杯子和杯托”。
咖啡儲備很少見,只出現在富裕家庭中:1739年,德波納克侯爵有192磅(87千克),價值345利弗爾12索,也可說是每磅36索。差不多在同一時期,神父兼神學博士皮埃爾·瑪麗·德·拉·科朗塞勒(Pierre Marie de La Collancelle),將“16磅生咖啡”儲藏在“一個建在墻中的櫥柜”里。1775年,在拉格朗日先生家中,一個裝在沙龍壁爐旁邊的櫥柜里裝有9千克的“莫卡咖啡”(“caffé moka”)——這是一種*為優質的咖啡,還有6張“咖啡餐巾”(“serviettes à café”)。這就是極致的精致。并不只有*富裕的巴黎人沉溺于咖啡這種提神飲料。1768—1790年間,圣日耳曼-歐塞洛瓦教區有37.5%的成員,以及1770—1772年間圣尤斯塔什教區33%的成員擁有咖啡壺。這一物品甚至在1760—1762年間更為貧窮的街區,圣尤斯塔什郊區,也為15%的居民所有。
茶遠不如咖啡那么流行,似乎只是社會中受教育程度*高的階層的趣味。但是,開始于18世紀20—30年代的飲茶風尚,確實在少量清單中留下了痕跡:錫制茶盒,裝茶的有蓋小罐和碗,陶瓷、紅銅、白黏土或更為罕見的銀質茶壺,還有茶杯與茶具。就像咖啡壺那樣,銀質茶壺也常常估價極高,似乎是一種奢侈品。這兩樣物品常常出現在同一家庭中,以薩文侯爵為例,他家中的銀茶壺價值140利弗爾。陶瓷茶壺也一樣局限于*富裕的家庭:1746年,在德特伊斯內爾侯爵夫人的工作室中,有“4個陶瓷茶杯”和“6個帶茶托的小茶杯,日本瓷制成”,還有一個相配的茶壺。茶葉儲備幾乎是不存在的。但我們應該提到英國紳士亨利·塞耶斯·約翰遜(Henry Sayers Johnson),他死于1772年的圣奧諾雷郊區,他擁有半個錫盒的茶葉。
如果我們觀察逝者清單中茶壺的出現頻率,18世紀末的飲茶習慣似乎范圍很小:在圣尤斯塔什教區,60個家庭中有10家擁有茶壺;68位音樂家的家中,10家有茶壺;在圣埃蒂安迪蒙郊區,60個家庭中有5家擁有茶壺;在圣日耳曼-歐塞洛瓦教區,75個家庭中只有1家擁有茶壺。
至于巧克力,這種飲料是在奧爾良公爵攝政期間變得流行的,但它似乎并不廣為巴黎人所享用,這從清單中甚少提及巧克力壺這一點可以得知。正如咖啡壺和茶壺,巧克力壺也由錫、紅銅或銀(在富人家中)制成。薩文侯爵又一次提供了巧克力壺的例子,這是一個巴黎白銀壺,總價值188利弗爾10索。能夠證明人們享用巧克力的其他證據,巧克力杯與研磨器,也很少見。我們還注意到德波納克侯爵家中的巧克力儲備——此人在咖啡之外,還有價值50利弗爾的9千克巧克力——以及皮埃爾·瑪麗·德·拉·科朗塞勒神父的情況,他有“4磅條狀巧克力”,還有生咖啡以及“7條共重30磅的糖”。
一種很有誘惑力的想法是,根據上面這些例子,可知享用茶、咖啡或巧克力的,總是同樣的某些家庭。而這些美味飲料在大革命前夕還尚未進入大部分巴黎人的飲食習慣之中。雖然咖啡到18世紀后半葉更加常見了,茶和巧克力仍然是奢侈品。法國人并不認為茶、咖啡或巧克力類似于葡萄酒,也不像我們現在這樣對這些飲品都漠不關心。與密友一同喝咖啡、茶或巧克力,愉悅品嘗這些裝在優質瓷器中的異域飲料——此類文明化的享受使我們瞥見了一種新的生活方式,它以家庭隱私和幸福為核心,在啟蒙時代逐漸發展起來。
私密感的誕生(近代早期巴黎的隱私與家庭生活)(精) 作者簡介
安尼克•帕爾代赫-加拉布隆
法國著名歷史學家,社會學家,法國國家科學研究院(CNRS)成員,擅長研究社會物質文化與思想史、觀念史。其著有《布列塔尼的巴洛克祭壇畫》《私密感的誕生》等較有影響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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