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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微鏡下的大唐 版權(quán)信息
- ISBN:9787523413739
- 條形碼:9787523413739 ; 978-7-5234-1373-9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shù):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顯微鏡下的大唐 本書特色
☆文史學者李旭東歷史通俗讀物全新力作,央視《百家講壇》主講人賈英華作序推薦。
☆史料豐贍,邏輯嚴密,以案說法講史,寓知識性于趣味性之中,為讀者提供從法律案例了解唐朝歷史的新角度。
☆婚姻糾葛、遺產(chǎn)歸屬、交通肇事、故意傷害、貪污受賄……從上百件塵封已久的唐朝案例中,探尋繁華盛世背后的隱秘角落。
☆依托官修正史、唐人筆記、唐代傳奇、敦煌遺書,在抽絲剝繭之中抵達歷史深處,于細微處讀懂大唐律法、世俗人情和生活百態(tài)。
☆封面設(shè)計精良,采用燙金工藝,內(nèi)文排版疏朗。
顯微鏡下的大唐 內(nèi)容簡介
本書是一部通俗歷史讀物,通過對唐朝上百個典型案例的講述,依托官修正史、唐人筆記、唐代傳奇、敦煌遺書等史料,全景式再現(xiàn)了大唐法律制度、世俗人情、社會生活等方方面面。
本書史料豐贍,邏輯嚴密,為讀者提供從法律案例了解唐朝歷史的新角度,書中既有民法領(lǐng)域的婚姻糾葛、財產(chǎn)糾紛、繼承紛爭、物權(quán)歸屬、損害賠償、收養(yǎng)法規(guī),又有刑法領(lǐng)域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搶劫、強奸、盜竊等犯罪行為,還有古代法律特有的謀反、謀大逆等罪名。作者用以案說法講史的方式,講述了大唐律法背后的社會環(huán)境,引導讀者深入思考唐朝社會的政治運作、思想觀念與生活百態(tài)。
顯微鏡下的大唐顯微鏡下的大唐 前言
序
我國古代法律文化博大精深、源遠流長,乃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中華法系。無疑,唐朝法律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唐朝法律是我國封建社會*具代表性的法律制度,不僅在中國,即便在整個儒家文化圈;不僅在當時,即便是在現(xiàn)在,仍有著重大而又深遠的影響。
唐朝法律繼承并發(fā)展了“禮法并用”的正統(tǒng)法律觀念,以儒家禮教綱常作為指導思想,大量援用儒家經(jīng)典思想,強調(diào)社會風氣需要禮教與刑罰并用,突出禮教對法律的指導作用。在唐朝法律中,禮是確定罪名和刑罰的主要依據(jù),同時融入了等級身份差別思想,親疏、尊卑、良賤的法律地位有著天壤之別, 同一行為的法律后果也有著巨大的差別。
唐朝法律思想的集大成者《唐律疏議》是唐高宗李治主持修訂完成的綜合性法典,具有承前啟后的重要意義,開創(chuàng)了我國古代法典中法律與歷史結(jié)合的先河,是我國現(xiàn)存**部內(nèi)容完整的法典,也是我國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華法系的代表作,在世界法制史上具有很高的聲譽和地位,堪稱整個世界中世紀法典的杰作。
顯微鏡下的大唐 目錄
**章 結(jié)婚那些事兒
我的婚姻我做主
“一女嫁二夫”的尷尬
曲折離奇的“近親結(jié)婚”
與同姓結(jié)婚也會坐牢
“唐朝陳世美”的悲慘下場
封疆大吏的桃色新聞
暗藏權(quán)色交易的“性賄賂”
公主居然也會被“家暴”
涉外婚姻講究多
離家出走的后果很嚴重
第二章 離婚可不是那么簡單
高句麗婢女的“仙人跳”
為了離婚不擇手段的大將軍
唐朝女子可不能當丁克
宰相兒子的醋壇子老婆
“怕老婆”怕出了新境界
離奇盜竊案牽出的奸情
公婆可是萬萬招惹不得
太子居然兩度被迫離婚
以“恩斷義絕”結(jié)局收尾的婚姻背后
離婚后財產(chǎn)子女的歸屬問題
前前夫、前夫與前妻的故事
守節(jié)還是再嫁
第三章 孽緣背后的一地雞毛
險些喪命的危險約會
膽敢栽贓皇帝的奸夫
逍遙法外的狂徒
“死而復生”的妻子
收獲無數(shù)粉絲的殺人真兇
形形色色的殺妻案
辨聲識奸情的大畫家
借刀殺人的人終被殺
第四章 爭奪家產(chǎn)的暗戰(zhàn)
鬧出八條人命的遺產(chǎn)糾紛案
時代不同了,男女不一樣
女兒也不是好欺負的
“繼母殺子”與“兒子不孝”
出家人的遺囑
第五章 被侮辱與被損害
交通肇事案背后的玄機
老賴們的克星
一鳴驚人的蘇無名
不知名官員偵破的知名案件
涉外案件折射出的大唐之痛
第六章 令人咋舌的花式騙術(shù)
騙官、騙色、騙財?shù)男皭喝松?/p>
與大富商偷換人生的江湖術(shù)士
是餡餅還是橫禍
當“偽俠客”遇到真騙子
宰相“跑官要官”遇到詐騙犯
被騙子訛詐的高官
膽敢欺騙皇帝的狂徒
花樣百出的裝病技巧
第七章 貪腐與瀆職的潛規(guī)則
飛揚跋扈的藩王
國舅帶刀入宮的后果
“死得其所”的“*高法院”法官
唐太宗因袒護腐敗分子而謝罪
大唐**貪家中的心愛之物
中書令低價買房引發(fā)的風波
一起貪污案引發(fā)的宰相對決
眾說紛紜的元和三年制舉案
長慶元年科舉案背后的利益之爭
第八章 小驛站內(nèi)發(fā)生的驚天大案
小人物之死牽涉出的大人物
殺害楊貴妃的兇手究竟是誰
一代梟雄史思明猝死真相
無畏義士與狡詐宦官的戰(zhàn)爭
因為被打而葬送了大好前途
孟不疑駭人聽聞的遭遇
第九章 撲朔迷離的謀反
命懸一線的唐太宗
“性騷擾”公主引發(fā)的政治大清洗
人人自危的“被謀反”時代
利用妖術(shù)謀害皇帝的人
太平公主謀反是個驚天騙局
大唐宰相當街公然被殺
甘露之變——宰相居然被宦官屠殺殆盡
第十章 皇室死亡案件背后的隱情
唐太宗居然死于“神藥”
武則天子女猝死的真相
被逼死的太上皇與被嚇死的皇帝
憲宗皇帝之死——大唐殺夫**案
愛玩的皇帝居然被“玩死”
同昌公主死亡背后的隱情
參考資料
顯微鏡下的大唐 相關(guān)資料
離婚后財產(chǎn)子女的歸屬問題(節(jié)選)
和離需要雙方全都同意,只要有一方不答應,那么這個婚就離不成,但如果妻子符合“七出”的情形,即便女子不同意離婚,丈夫依舊可以單方面提出離婚,但如果是妻子想要離婚,丈夫卻不同意,妻子又該怎么辦呢?
顏真卿擔任撫州(今江西省撫州市)刺史的時候,州內(nèi)有個叫楊志堅的人,雖然酷愛學習,但家里卻很窮。他的妻子嫌棄他沒有出息,便不想和他繼續(xù)過下去了,于是向他索要休書,但丈夫卻只給他寫了一首詩:
當年立志早從師,今日翻成鬢有絲。
落托自知求事晚,蹉跎甘道出身遲。
金釵任意撩新發(fā),鸞鏡從他別畫眉。
此去便同行路客,相逢即是下山時。
妻子拿著丈夫的詩,興高采烈地到州里想要官府出具公文,以便自己日后改嫁。顏真卿查明真相之后,做出了這樣的判決:“妻可笞二十,任自改嫁。楊志堅秀才,餉粟帛,仍署隨軍。”
官府給予生活困頓的楊志堅經(jīng)濟補助,還讓他在軍中效力,他的妻子卻被笞打了二十下之后準予自行改嫁,雖然落得個嫌貧愛富的壞名聲,但她畢竟可以去追求屬于自己的幸福了,如果在明清時期,與自己的丈夫離婚可是絕大多數(shù)女子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即便是丈夫去世之后,很多人都會選擇終身為丈夫守節(jié)。
雖然楊志堅的妻子為了能夠離婚挨了一頓打,還受了一頓罵,但也有女子主動向丈夫提出離婚而廣受贊譽。
劉寂的妻子夏侯氏的父親患有嚴重的眼疾,后來居然失明了,喪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夏侯氏放心不下自己的父親,只得請求與丈夫離婚,想要回家照顧自己的老父親。離婚請求得到丈夫同意之后,夏侯氏便回到娘家悉心照料患病的老父親 ,最后因為孝順而得了朝廷褒獎。
兩人離婚之后,夫妻雙方的財產(chǎn)又該如何分割呢?子女又該歸誰撫養(yǎng)呢?這些都是如今司法實踐中很棘手的難題,時常會引發(fā)曠日持久的訴訟,不過在唐朝卻很容易,唐朝并沒有夫妻共同財產(chǎn)這個概念,丈夫家的財產(chǎn)與妻子沒有任何關(guān)系,妻子結(jié)婚時帶來的嫁妝也要原封不動地退還給妻子,不過妻子在丈夫生前
用丈夫的錢購置的寫在自己名下的資產(chǎn)也應被認定為妻子的個人財產(chǎn)。離婚后財產(chǎn)子女的歸屬問題(節(jié)選)
和離需要雙方全都同意,只要有一方不答應,那么這個婚就離不成,但如果妻子符合“七出”的情形,即便女子不同意離婚,丈夫依舊可以單方面提出離婚,但如果是妻子想要離婚,丈夫卻不同意,妻子又該怎么辦呢?
顏真卿擔任撫州(今江西省撫州市)刺史的時候,州內(nèi)有個叫楊志堅的人,雖然酷愛學習,但家里卻很窮。他的妻子嫌棄他沒有出息,便不想和他繼續(xù)過下去了,于是向他索要休書,但丈夫卻只給他寫了一首詩:
當年立志早從師,今日翻成鬢有絲。
落托自知求事晚,蹉跎甘道出身遲。
金釵任意撩新發(fā),鸞鏡從他別畫眉。
此去便同行路客,相逢即是下山時。
妻子拿著丈夫的詩,興高采烈地到州里想要官府出具公文,以便自己日后改嫁。顏真卿查明真相之后,做出了這樣的判決:“妻可笞二十,任自改嫁。楊志堅秀才,餉粟帛,仍署隨軍。”
官府給予生活困頓的楊志堅經(jīng)濟補助,還讓他在軍中效力,他的妻子卻被笞打了二十下之后準予自行改嫁,雖然落得個嫌貧愛富的壞名聲,但她畢竟可以去追求屬于自己的幸福了,如果在明清時期,與自己的丈夫離婚可是絕大多數(shù)女子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即便是丈夫去世之后,很多人都會選擇終身為丈夫守節(jié)。
雖然楊志堅的妻子為了能夠離婚挨了一頓打,還受了一頓罵,但也有女子主動向丈夫提出離婚而廣受贊譽。
劉寂的妻子夏侯氏的父親患有嚴重的眼疾,后來居然失明了,喪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夏侯氏放心不下自己的父親,只得請求與丈夫離婚,想要回家照顧自己的老父親。離婚請求得到丈夫同意之后,夏侯氏便回到娘家悉心照料患病的老父親 ,最后因為孝順而得了朝廷褒獎。
兩人離婚之后,夫妻雙方的財產(chǎn)又該如何分割呢?子女又該歸誰撫養(yǎng)呢?這些都是如今司法實踐中很棘手的難題,時常會引發(fā)曠日持久的訴訟,不過在唐朝卻很容易,唐朝并沒有夫妻共同財產(chǎn)這個概念,丈夫家的財產(chǎn)與妻子沒有任何關(guān)系,妻子結(jié)婚時帶來的嫁妝也要原封不動地退還給妻子,不過妻子在丈夫生前
用丈夫的錢購置的寫在自己名下的資產(chǎn)也應被認定為妻子的個人財產(chǎn)。
顯微鏡下的大唐 作者簡介
李旭東,文史學者、編劇、作家,中國科普作家協(xié)會會員、中國小說學會會員、中國音樂文學學會會員、中國地理學會會員。已出版歷史作品《李唐之亂》《盛唐的拐點》《大唐仕宦生活錄》《長安亂:中晚唐的帝國硝煙》《元和十四年:大唐中興與沉淪的十字路口》《這里是大宋》《楊貴妃傳》《刀鋒上的唐帝國》《唐亂》等以及歷史小說《大周驚天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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