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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應對機制研究:以突發事件為例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9466503
- 條形碼:9787519466503 ; 978-7-5194-6650-3
- 裝幀:精裝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財政應對機制研究:以突發事件為例 內容簡介
本書系財政領域的綜合性研究之作。本書系統性梳理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突發事件領域財政應對機制的總體樣貌,通過形式層面規范體系與內容層面制度模式的范式創新,檢視了我國財政應對機制的行政主導現狀,同時明確指出,在形式層面,“法律法規—應急預案”二元規范體系并未發揮應有作用,在內容層面,權力制約與地方自主的財政制度模式尚未形成。針對這一現狀,本書結合改革趨勢,就財政應對機制如何向法治化過渡提供了完善思路。在“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與重要支柱”這一理念被社會公眾普遍認同的今天,本書研究有助于財稅法領域學者、立法工作者以及實務工作者全面了解財政對于突發事件的重要意義以及其間發生的功過得失,有助于推進突發事件應對這一非常態領域的財政法治化進程,有助于催生其與常態領域的財政法治形成“合力”,從而全面推進我國財政法治化的進程。
財政應對機制研究:以突發事件為例 目錄
節研究背景與問題
第二節研究內容與方法
一、研究內容
二、研究方法
第三節概念界定
第四節貢獻與不足
一、本書的貢獻
二、本書的不足 第二章財政與突發事件應對法治化
節財政與國家、法治
一、財政與國家
二、財政與法治
第二節財政與突發事件應對
一、突發事件應對
二、財政應對突發事件的意義
第三節財政應對突發事件法治化的意義
一、權力制約
二、地方自主
第四節財政應對突發事件法治化的邏輯
一、微觀制度邏輯
二、中觀模式結構 第三章我國突發事件財政應對機制的歷史考察與問題分析
節歷史考察
一、國家財政階段
二、過渡階段
三、公共財政階段
第二節問題分析
一、形式上:“法律法規—應急預案”規范體系未能發揮作用
二、內容上:權力制約與地方自主的財政制度模式尚未形成 第四章域外國家突發事件財政應對機制的考察
節域外考察
一、應對體制與規范體系
二、事前階段的財政應對機制
三、事中與事后階段的財政應對機制
第二節模式對比與分析總結
一、模式差異
二、模式共性 第五章我國突發事件財政應對機制法治化的具體思路
節視角轉變
一、形式上充分發揮“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功能
二、內容上注重權力制約與地方自主
第二節路徑選擇
一、主體上堅持互動式推進
二、技術上堅持漸進式推進
第三節模式選擇與制度構建
一、模式選擇的一般問題
二、模式選擇與制度構建 結論
主要參考文獻
后記
財政應對機制研究:以突發事件為例 作者簡介
吳偉達,男,1963年10月生,浙江諸暨人,經濟法學博士,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1986年獲武漢大學學士學位,1989年獲武漢大學碩士學位,2009年獲中南大學經濟法學博士學位。主要研究領域為財稅法、競爭法、經濟法基礎理論。現擔任浙江省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主持或參與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多項,出版學術專著2部,參編法學教材多部;在《政法論壇》《法學》《稅務研究》等學術刊物發表學術論文30余篇。2019年11月,其撰寫的《政府間行政協議:一種長三角區域主要治理機制的選擇和完善》一文,經中國法學會組織專家評審,獲第十六屆長三角法學論壇一等獎。江利杰,男,1995年7月生,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2019級碩士研究生”麻煩改為“男,1995年7月生,浙江寧波人,遼寧大學法學院2022級博士研究生,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2022屆碩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領域為財稅法。在《宏觀經濟研究》《月旦財經法雜志》等學術刊物發表論文若干篇。參與浙江省委政法委員會、浙江省法學會2021年度重點立項課題“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法治問題研究”項目,主持校級課題一項,獲浙江省法學會財稅法學會年會優秀論文一等獎、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會年會優秀論文三等獎等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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