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一掃
關注中圖網
官方微博
本類五星書更多>
-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訴訟指南1500問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0933431
- 條形碼:9787510933431 ; 978-7-5109-3343-1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訴訟指南1500問 內容簡介
本書由*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編寫,采用問答形式,針對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在線訴訟中共計1500個問題進行權威解答。內容豐富,方便實用。
訴訟指南1500問 目錄
民事訴訟篇
**章 起訴與受理
**節 起訴
1.什么是起訴?
2.民事案件的起訴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3.民事案件中,原告起訴的方式有幾種?
4.民事案件中,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5.民事起訴狀應當包含哪些內容?
6.原告書寫起訴狀時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7.簡單的民事案件,當事人能否口頭起訴?
8.民事訴訟中,裁判發生法律效力后,發生新的事實,當事人能否再次提起訴訟?
9.民事案件中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案件的裁判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能否再次起訴要求增加或者減少費用?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0.民事訴訟中,什么情形下構成重復起訴?
11.民事訴訟中,當事人重復起訴的,應當如何處理?
12.發生爭議后,當事人能否選擇既向仲裁機構仲裁,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哪些民事糾紛,當事人只能選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不能申請仲裁?
14.仲裁機構作出裁決后,就同一糾紛,當事人能否再次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節 訴訟參加人
15.誰可以作為民事訴訟案件的當事人?
16.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當事人的其他組織包括哪些?
17.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可以行使哪些訴訟權利?
18.作為訴訟當事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9.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如何確定案件的當事人?
20.在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如何確定案件的當事人?
21.因保證合同糾紛提起的民事訴訟,保證人和被保證人的訴訟地位如何確定?
2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引發的民事糾紛,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如何確定?
23.對侵害死者遺體、遺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等行為提起民事訴訟的,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如何確定?
24.因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銀行賬戶引發的民事糾紛,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如何列明?
25.民事訴訟中,以掛靠形式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糾紛,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如何確定?
26.共有財產受到侵害的,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如何確定?
27.民事訴訟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何確定?
28.民事訴訟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應當如何處理?
29.企業法人作為民事主體的案件中,企業法人發生變更,應當如何處理?
30.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或者章程記載的經營期限已過,該企業法人是否具有訴訟主體資格?
31.企業法人解散的,如何作為當事人參加民事訴訟?
32.法人的分支機構能否作為民事訴訟案件的當事人?
33.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如何確定案件的當事人?
刑事訴訟篇
行政訴訟篇
國家賠償篇
**章 起訴與受理
**節 起訴
1.什么是起訴?
2.民事案件的起訴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3.民事案件中,原告起訴的方式有幾種?
4.民事案件中,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5.民事起訴狀應當包含哪些內容?
6.原告書寫起訴狀時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7.簡單的民事案件,當事人能否口頭起訴?
8.民事訴訟中,裁判發生法律效力后,發生新的事實,當事人能否再次提起訴訟?
9.民事案件中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案件的裁判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能否再次起訴要求增加或者減少費用?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0.民事訴訟中,什么情形下構成重復起訴?
11.民事訴訟中,當事人重復起訴的,應當如何處理?
12.發生爭議后,當事人能否選擇既向仲裁機構仲裁,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哪些民事糾紛,當事人只能選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不能申請仲裁?
14.仲裁機構作出裁決后,就同一糾紛,當事人能否再次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節 訴訟參加人
15.誰可以作為民事訴訟案件的當事人?
16.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當事人的其他組織包括哪些?
17.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可以行使哪些訴訟權利?
18.作為訴訟當事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9.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如何確定案件的當事人?
20.在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如何確定案件的當事人?
21.因保證合同糾紛提起的民事訴訟,保證人和被保證人的訴訟地位如何確定?
2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引發的民事糾紛,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如何確定?
23.對侵害死者遺體、遺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等行為提起民事訴訟的,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如何確定?
24.因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銀行賬戶引發的民事糾紛,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如何列明?
25.民事訴訟中,以掛靠形式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糾紛,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如何確定?
26.共有財產受到侵害的,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如何確定?
27.民事訴訟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何確定?
28.民事訴訟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應當如何處理?
29.企業法人作為民事主體的案件中,企業法人發生變更,應當如何處理?
30.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或者章程記載的經營期限已過,該企業法人是否具有訴訟主體資格?
31.企業法人解散的,如何作為當事人參加民事訴訟?
32.法人的分支機構能否作為民事訴訟案件的當事人?
33.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如何確定案件的當事人?
刑事訴訟篇
行政訴訟篇
國家賠償篇
展開全部
書友推薦
- >
新文學天穹兩巨星--魯迅與胡適/紅燭學術叢書(紅燭學術叢書)
- >
【精裝繪本】畫給孩子的中國神話
- >
史學評論
- >
我從未如此眷戀人間
- >
隨園食單
- >
名家帶你讀魯迅:朝花夕拾
- >
推拿
- >
李白與唐代文化
本類暢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