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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傳播學文庫:流動的邊界·基于100個家庭的媒介社會學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0309811
- 條形碼:9787300309811 ; 978-7-300-30981-1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新聞傳播學文庫:流動的邊界·基于100個家庭的媒介社會學研究 本書特色
本書基于十余年對100個農民工家庭個案的調查,通過對改革開放以來農民工家庭傳播關系變化的分析,圍繞著家庭關系的建構策略,分別從代際關系、儀式程序、時空結構和媒介使用等角度展開論述,力圖還原農民工家庭的階層再生產的循環機制和創新組合,有較強的邏輯說服力,很有啟發性。 該著作的特色在于視野開闊,從改革開放以來的歷史時空中提煉田野素材,凝練出有機勾連的主題模式,社會流動的變遷和城鄉社會的場景相互交錯,信息生動,情緒飽滿。 ——陳衛星 中國傳媒大學傳播研究院教授 本書將改革開放中農民工流動的歷史背景和現實邏輯勾連起來,使得這本著作的歷史感與社會現實性都很強。書中所論述的核心即社會階層再生產的觀點,通過理論與實踐資料的相互印證,層層銜接。媒介技術的中介因素既滲透在其中,又特設專門章節來論述,為我們理解改革開放以來農民工家庭變遷提供了很好的一面鏡子。 ——朱啟臻 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社會學系教授、中國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
新聞傳播學文庫:流動的邊界·基于100個家庭的媒介社會學研究 內容簡介
《流動的邊界》是長期田野調查積累的結果。作者從2005年開始做農民工與農民調查,農民工家庭的**個個案始于2006年。此后連續十多年,每年都在田野調查中尋找適合的農民工家庭進行訪談。個案積累超過100個以后,遂開始撰寫這本書。 本書是針對家庭的傳播研究,重點考察農民工家庭的流動與變遷,因為農民工家庭是中國家庭變遷中*為突出的一種類型。作為實證研究,本書既有理論張力,也有充分的經驗材料為依據。作者對家庭的策略傳播、代際傳播、儀式傳播、時空傳播、媒介傳播等分別進行論述,并將落腳點放在農民工家庭的階層再生產或者循環上。研究發現:家庭生命周期呈現出伸縮性與延展性的特征;家庭團結與家庭個人主義的內在沖突與妥協構成了家庭傳播的核心;家庭內部的勞動分工改變了家庭原有的權力結構;媒介承諾成為重塑家庭文化的形式之一;家庭出身與教育獲得之間逐漸形成了階層再生產的逆循環模式。
新聞傳播學文庫:流動的邊界·基于100個家庭的媒介社會學研究 目錄
緒論
一、家庭研究的歷史脈絡
二、研究框架與研究工具
上篇 陌生的希望:家庭遷移VS.策略選擇
**章 生存導向:家庭策略
一、自發流動與兩地長期分居模式的形成
二、血緣地緣流動中的“臨時家庭”
第二章 職業導向:家庭生產
一、農村與城市臨時分居模式
二、城市分居模式
三、城市團聚模式
第三章 文化選擇:家庭養育
一、被托管的童年:時空距離和情感距離
二、教育:作為救贖的形式
三、打工:另一種輪回
四、代際關系與個體化
中篇 挪用的技術:家庭遷移VS.媒介選擇
第四章 儀式選擇:農業時間與城鄉勾連
一、春節儀式與春運潮:返鄉還是留守
二、農忙時節的返鄉儀式:農民還是工人
小結
第五章 媒介“內外”:家庭場域VS.信息傳播
一、家庭內外:工作時空還是家庭時空
二、家庭領域:家庭生產與社會再生產邊界的重新設立
小結
第六章 媒介流變:家庭遷移VS.代際更替
一、“媒介挪用”中的流變史
二、虛擬與非虛擬關系場景中的媒介生活方式
三、媒介中的代際勾連
小結
下篇 移動的尺度:家庭單位VS.階層選擇
第七章 農民工家庭的階層傳播
一、階層的自我認知
二、階層的互斥性
三、階層的同質性
四、階層變動與社會再生產
小結
終篇 流動的邊界:個人主義VS.家庭主義
第八章 媒介承諾:流動中的家庭生命周期
一、家庭生命周期呈現出“伸縮性”與“延展性”的特征
二、家庭團結和家庭個人主義的內在沖突與妥協構成了家庭傳播的核心
三、家庭內部的勞動分工,改變了家庭原有的權力結構
四、媒介承諾成為重塑家庭文化的形式之一
五、家庭出身與教育獲得之間逐漸形成了階層再生產的逆循環模式,在這個過程中儀式傳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第九章 余論
一、個體生命歷程的重構與家庭生命周期的轉折之間是什么關系
二、家庭空間與社會空間:政治抑或文化
三、家庭“危機”:個人主義還是家庭主義
參考文獻
后記
新聞傳播學文庫:流動的邊界·基于100個家庭的媒介社會學研究 節選
緒論家庭作為社會的一個基本單元,在漫長的社會歷史過程,曾經、依舊扮演著不同的角色。“盡管家庭常被看作是一個激起人們感情的社會單位,但是它卻是一個為更大的社會結構服務的一種功能性結構,許多其他機構都取決于家庭所作的貢獻。”(古德,1986:8-9)在全球化過程中,人口流動加速,技術帶來的信息傳播迅疾地改變著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也影響著家庭內外的傳播模式,這些因素合力,在一定程度上重塑了家庭觀念、家庭的信息傳播結構和形式。在這個過程中,家庭成員之間的傳播關系也在不斷調整:盡管每個家庭成員在社會上有了新的角色,他們依然希望通過相互交往為其他的家庭成員提供有形和無形的幫助,傳播在這個過程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Koerner & Fitzpatrick,2010)。一方面,家庭作為一個領域,是一個相對私密的空間;另一方面,家庭作為組織、家庭成員作為個體,從宏觀和微觀層面都自然而然地與家庭之外的領域發生關系。就中國的家庭而言,其變遷過程與中國社會歷史的進程一樣,也在不斷調整中。19世紀中葉以來,中國的社會變化幾乎滲透在各個層面。這些變化的動因,部分來自外力的迫使,部分來自中國人自身的努力。1949年之后,隨著新的社會制度的確立,家庭的變化在各個層面鋪開了。1978年的改革開放,則以另一種新的變革形式,對中國社會的基本單位――家庭,形成了較大的沖擊。其中,農民工家庭應該是承受這種沖擊力度較大的單位之一,對其進行關注和研究,可以為中國社會變遷趨勢提供一個層面的社會明證。從勞動力角度而言,相比一個資本主義制度下的公司和個人,一個家庭生產單位對勞動力的態度很不相同。首先,一個資本主義企業不會在邊際勞動報酬低于市場工資的時候繼續投入勞動,而一個家庭農場,如果沒有其他就業機會,依然會繼續投入勞動以滿足其家庭的消費需求,在經濟邏輯上一直到其邊際報酬為零。其次,家庭農場中的輔助勞動力不能用機會成本的概念來理解,因為這樣的勞動力在市場上不能出售,但在副業生產上卻可以起到關鍵性的作用(黃宗智,2011:96)。中國的基本國情是,人口壓力與家庭經濟組織結合,形成龐大的“非正規”底層社會和其家庭經濟單位,認識到這一點才有可能認識并想象真正的中國。這是與現代西方不同的中國的過去和未來。不同不僅僅在于它的經濟原理不同,也包括它的社會結構不同(黃宗智,2012)。因此,從家庭單位出發,而不僅僅是從西方現代“個人”的建構出發,才可以認識到中國社會變遷的深層歷史動因。從變遷而言,作為一種社會現象,農民工群體可以說是改革開放的“直接產物”。首先,盡管改革開放的政策一開始是從農村到城市,但農村的經濟體制改革的實施需要的是多方位的配合,在農村集市基礎上形成的地方市場、由城市改革所引發的鄉鎮企業的出現,以及這個過程本身對農民觀念的觸動所導致的行為變化,都使得人口的流動在市場的自發運作中、在城市社會的“邊緣”職業需求中漸漸成為一種不得不面對的現象。其次,從城市管理的政策而言,2002年國務院頒布的《關于做好農業和農村的工作意見》中,首次涉及農村勞動力流動和進城務工的問題的議題,2003年出臺了兩個標志性的文件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3〕1號)和第381號國務院令《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2003年8月1日正式施行)。前者的出臺所隱含的信息指向依然是以城市管理穩定為中心的行政導向,因此在執行層面上文字意義更大于現實運作。后者的出臺導致1982年5月國務院頒布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的廢止,其標志性意義在于外來者進入城市流動的行動自由權某種程度上得到了保證。2004年中央一號文件下發,**次從理論上提出“進城就業的農民工已經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首次將進城務工人員列為產業工人。2005年10月,《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指出,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依法保障進城務工人員的權益。這個建議可以說將城鄉之間的就業市場直接納入了社會發展的整體規劃中,與2004年的中央一號文件相呼應,就業和服務管理成為農民工進城需要關注的核心問題。2005年12月29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作了題為《關于當前農業和農村工作的幾個問題》的報告。其中專門提到了農民工問題:“農民工已成為我國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的重要推動力量。如何對待農民工,不是一件小事,而是關系全局和長遠的大事。”2006年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撰寫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對“農民工”的概念做了明確的界定:“‘農民工’是我國經濟社會轉型時期的特殊概念,是指戶籍身份還是農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從事非農產業、以工資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人員。狹義的農民工,一般指跨地區外出進城務工人員。廣義的農民工,既包括跨地區外出進城務工人員,也包括在縣域內二、三產業就業的農村勞動者。”(魏禮群,2006:4)此外,2013年6月14日國務院宣布,成立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概括而言,1949年以來的流動人口管理模式可以分為四個過程:“自由寬松型”(1949―1957年)、“嚴格限制型”(1958―1978年)、“防范控制型”(1978―2000年)、“多元目標整合型”(2000年至今)(徐偉明,2009)。就地方而言,深圳流動人口管理模式可以分為三個發展歷程:“以治安防范為政策目標的防范型管理模式”(1984―1999年)、“多元政策目標的綜合型管理模式”(2000―2005年)、“以居住證為載體,弱化戶籍概念,具有廣泛社會整合力的福利型管理模式”(2006年至今)(傅崇輝,2008)。北京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可以分成五個階段:“戶籍管理階段”(1958―1984年)、“暫住管理階段”(1985―1994年)、“條例管理階段”(1995―2002年)、“調整轉型階段”(2003―2005年)、“主動創新階段”(2005年至今)。無論如何劃分,總體而言,對于農民工進城的管理,都是從限制、防范繼而到多元化管理手段的實施這幾個階段。而就媒介報道而言,以《人民日報》和央視《新聞聯播》為例,對這一群體的稱謂從1998年到2012年“兩會”期間,呈現出多樣化的情形,農民工這個稱謂直到2008年才獲得了主導性地位。就時間序列和空間維度而言,農民工群體的出現,與改革開放這一宏大背景的發端,并無“直接”的對應關系。20世紀70年代末期發端的改革,從路徑而言,是自農村到城市;從政策制定而言,也是從對農村社會的變革開始的,而針對城鄉之間人口流動的規定,直到1986年的第五個一號文件才被納入政策視野中。自1982年開始到1986年改革初期的五個一號文件,其主題依次如下:確立包產到戶合法化;放活農村工商業;疏通流通渠道,以競爭促發展;調整產業結構,取消統購統銷;增加農業投入,調整工農城鄉關系。直到1986年,城鄉人口流動才正式被納入改革政策合法性文本表述中。大約從這個時間點開始,部分農民離開鄉村,進入了流動的生活空間中。這個流動的生活空間,或者是附近的小城鎮,或者是遙遠的大城市。盡管允許城鄉流動,基于20世紀上半葉以來形成的城鄉二元分割的社會現實,進入城市的農民,在城市社會的空間中并沒有獲得合法性的城市身份,同時在整個20世紀90年代他們始終是被限制在“城市之外”的。僅僅從稱謂上而言,“農民工”這三個字是從1986年的一號文件提及城鄉流動才開始進入官方視野的。概括而言,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政策導向是對進入城市的農村人口采取嚴格控制的。80年代初期,農村勞動力主要在農村內部從事非農業勞動,亦即“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80年代后期,鄉鎮企業發展受挫,使更多的農民離開鄉村進入城市謀生。同時,東部沿海地區的出口加工企業的發展也為離土離鄉的農村勞動力提供了大量的就業機會。于是,大批農村勞動力流向東部,出現了空前的“民工潮”。為了控制“民工潮”,國務院在1989年初發出了《關于嚴格控制民工盲目外出的緊急通知》,國務院辦公廳在1991年初又發出了《關于勸阻民工盲目去廣東的通知》。1994年,勞動部頒發了《農村勞動力跨省流動就業管理暫行規定》,試圖以行政手段來調控農村勞動力的流動(李紅艷,2016:1819)。 這個時期,農民進城就業政策的特點是半開放、有計劃、有限制、有歧視,并有進入行業和工種管制(楊黎源,2013)。20世紀90年代中期之后的政策導向側重于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采取以就業證卡管理為主的強化管理,并在政府官方文件中將農民工稱為“盲流人員”或“民工”。這種防范式的管理體制,不僅限制了農民工在城鎮的就業機會,也嚴格區分了農民工和城鎮居民的身份,將農民工擱置在城市居民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權利之外(李紅艷,2016:19)。20世紀70年代末期發端的改革開放,與農民工的出現并無“直接對應關系”。某種程度上可以說,農民工群體是在改革開放的市場化空間中,與城鄉對立的二元格局的社會背景下,依靠自發的力量,在逐步市場化的機遇中,“不顧一切地”沖到了城市社會中。“市場的力量給被政府、大眾媒介及社會其他階層邊緣化的農民工群體,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正是在這種機遇中,他們延續了農村經濟改革中未完成的‘人的改造’過程,以個體化的姿態延續了鄉村社會中的變遷缺失,并且以既不同于鄉村社會也不同于城市社會的方式,緩慢地‘進行著’僅僅屬于他們自身群體的個體化過程。”(李紅艷,2016:187)從**批農民離開家鄉開始外出打工開始,農民工群體便展開了他們在中國當代社會史發展中的生命歷程,這些鮮活的個體以群體的姿態,在市場逐漸拓展的過程中,頑強不屈地尋找著自身在社會中的位置,他們隱忍而沉默,沉默而隱忍,在日常生活的庸常瑣碎中,堅定地將腳步落在了城市化、工業化、信息化與市場化不斷交叉的社會發展的節奏上,這些腳步或許是凌亂的,或許是散漫的,甚至是斷裂的、無序的,但卻是毫不猶豫的、堅定不移的,也是游移不定的、滿懷躊躇的,他們以自身的生命譜寫著改革開放以來當代中國社會的變遷之曲。E.P.湯普森在《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一書中指出,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就歷史而言,他們雖然貌似失敗了,但卻不是永恒的失敗者,“他們的50年歷程以無比的堅韌性哺育了自由之樹,我們可以因為這些英雄的文化而感激他們”(湯普森,2001:981)。筆者認為,自20世紀80年代末期陸續進城的農民群體,在逐漸從盲流等稱謂轉變為農民工這個眾所周知甚至是被泛化的概念過程中、在逐漸從非法流動到合法定居并在身份上一步步獲得合法城市社會身份的過程中,他們的生活狀態、工作狀態、家庭生活、娛樂消費等話題在成為當代社會發展趨勢重要構成部分的同時,自身也獲取了一定的話語地位和經濟地位。在改革開放40余年中,他們以無比堅韌的意志力、艱辛勤勞的行動力,奔波在鄉村與城市之間,以身體和行動譜寫了一部富有社會意義的改革開放發展史,而他們的家庭在這一段社會和經濟變遷史中,隨著他們身體的流動、行動的變化、職業的選擇、居住的遷徙成為觀察這種變遷史的一個重要視角。農民工在遷移與流動中,隨著身體的流動、行為的選擇,必然會帶來價值觀以及道德觀的改變,這些因素集中體現在他們的家庭變遷中,正如潘光旦先生所言:“家庭之所以為社會重心者,因其自由文化以后人類情感之維系物與歸宿地也。初民生活無定局,其情感之推施亦甚散漫。及后,文化漸進,其情感始集中于妻孥,集中于父母,而家庭得以成立,社會乃有秩序可言。近世家庭組織之日趨渙散與社會問題之日益復雜似不無重要之連帶關系,其間變遷之跡似適與初民社會相反。初民社會之推情,由散漫而集中,今則由集中而復歸于散漫。”(潘光旦,1993:217)雖然農民工并非來自初民社會,然而進入的城市社會對他們而言則相當于一個“初民社會”。作為陌生的闖入者,他們以及在遙遠之地的家庭在經歷了過去40余年的漫長變遷中演變成了什么樣子?這不僅是中國改革開放中值得深入探究的一個學術命題,也是一個我們無法回避的生命命題,其家庭變化過程在一定意義上,不僅代表著中國鄉土社會根基變化的過程,也是建構和尋覓新的社會秩序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本研究將農民工家庭這一概念放置在研究中心,而農民工與改革開放則是圍繞家庭而構成的兩個研究背景:改革開放為宏觀的社會背景和歷史變遷背景,農民工群體則為中觀的社會現實前景和歷史現場,家庭是這兩個大的背景下投射的一個微觀視角。透過家庭這個微觀與中觀兼顧的視角,既可以折射出社會的中觀層面,即一個群體的生命流動歷程,也可以反映出宏觀的層面,即一個宏觀社會變革的演變過程及其對社會大眾帶來的廣泛影響力,目的是透過家庭這個漂浮在社會層面的現象來探究社會秩序的變化是如何發生的。鑒于此,本研究對家庭的關注并非完全從社會認知的視角進行細致的研究,也并非從愛情觀、婚姻觀、家庭觀以及子女觀等視角進行研究,而是側重于兩個焦點:一個是流動,另一個是階層。這是由農民工家庭的特征以及家庭在改革開放40年的變化趨勢決定的。
新聞傳播學文庫:流動的邊界·基于100個家庭的媒介社會學研究 作者簡介
李紅艷 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媒體傳播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先后畢業于山西大學、復旦大學、德國柏林自由大學,獲得文學學士、文學碩士和哲學博士學位。曾于1994—1999年在媒體任編輯記者,先后在香港城市大學、美國南伊利諾伊大學做訪問學者。 自2005年以來,一直從事農民工、農民群體的研究,集中于該群體信息傳播系統與總體社會系統之間的互動關系,關注其背后中國當代社會的變遷趨勢,在鄉村傳播、城鄉互動傳播、鄉村治理等方面深耕多年,建樹頗深。代表性著作有:《觀看與被看 凝視與權力:改革開放以來媒介與農民工關系研究》(2016),《電視內外:作為文化階層的服務業農民工研究》(2015),《鄉村傳播與城鄉一體化》(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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