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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眾傳媒法(第19版)(新聞與傳播學譯叢)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0299679
- 條形碼:9787300299679 ; 978-7-300-29967-9
- 裝幀:簡裝本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美國大眾傳媒法(第19版)(新聞與傳播學譯叢) 本書特色
這部《美國大眾傳媒法》是張金璽博士第二次翻譯成中文。上一次是在2004年,她是 譯者,底本是2003年出版的 3版,印售頗多,成為國人了解美國大眾傳媒法律制度的 書。 本書 9版做了大量修訂,每一章都有新增內容。新案例、新爭議和新法律層出不窮。 閱讀本書,讀者將獲得一幅把握美國傳媒法現在和未來的地圖。
美國大眾傳媒法(第19版)(新聞與傳播學譯叢) 內容簡介
《美國大眾傳媒法》是傳媒法領域的扛鼎著作,是國人了解美國大眾傳媒法律制度的優選書。全書使用大量的法律案件和判例資料,充分介紹了美國傳媒法律,緊密跟蹤研究傳媒法領域的近期新動態,內容豐富翔實,語言曉暢簡明,表達清晰,讀來趣味盎然,很好適合喜歡法律和傳媒的讀者閱讀。
互聯網的發展對大眾傳播產生了顛覆性的影響。美國作為互聯網的發源地,網絡傳播治理早就成為立法和司法的重要課題。第19版所增加的大量內容正是有關網絡傳播的法律規則,如:在誹謗議題中,討論了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責任和誹謗訴訟時效、管轄等問題;在隱私議題中,討論了在互聯網廣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大量隱私和個人信息的保護、網絡環境中的隱私期待等問題;在保護消息來源議題中,討論了網絡傳播中新聞記者身份界定、各類網絡平臺上匿名言論保護等問題;在淫穢材料管制議題中,特別討論了網絡空間未成年人保護問題;在版權議題中,討論了1998年《數字千禧年版權法》頒行以來發生的若干爭議問題,以及網上內容的合理使用底線等問題;在電信規管議題中,討論了互聯網電視規管、互聯網寬帶建設等問題;等等。
美國大眾傳媒法(第19版)(新聞與傳播學譯叢) 目錄
法律的淵源
司法系統
參考書目
注釋
第2章 憲法**修正案:自由的意涵
歷史演進
憲法**修正案
自由的意涵
事前限制
參考書目
注釋
第3章 憲法**修正案:當代問題
憲法**修正案在學校
時間—地點—方式限制
其他事前限制
仇恨言論/挑釁性言論
憲法**修正案與競選
憲法**修正案與信息高速公路
參考書目
注釋
第4章 誹謗:立案
誹謗概述
索賠
誹謗法
誹謗的要件
參考書目
注釋
第5章 誹謗:證明過錯
《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
公共性人物vs一般私人
過錯的意涵
故意制造情感傷害
參考書目
注釋
第6章 誹謗:抗辯事由與賠償金
即決判決/訴訟時效
真實
對觀點的保護
其他抗辯事由與賠償金
刑事誹謗
參考書目
注釋
第7章 侵害隱私:盜用與侵擾
隱私的概念與來源
盜用
侵擾
參考書目
注釋
第8章 侵害隱私:公開私人信息與錯誤暴露隱私
公開私人事實
錯誤暴露隱私
參考書目
注釋
第9章 采集信息:記錄與會議
新聞采集與法律
《信息自由法》
有關會議與記錄的州法
限制信息近用的法律
參考書目
注釋
第10章 保護信息來源/藐視法庭的懲處權
記者、看守所與秘密信源
新聞與新聞信源
對新聞信源的憲法保護
對新聞信源的立法與行政保護
電話記錄:2013年美聯社爭議
藐視法庭的懲處權
參考書目
注釋
第11章 新聞出版自由與公正審判: 審判層次的救濟與限制性命令
帶偏見的犯罪報道
傳統的司法救濟
控制報道的限制性命令
接觸陪審員
參考書目
注釋
第12章 新聞出版自由與公正審判:不公開的司法程序
不公開的程序與封存的文件
其他聽證的不公開舉行
法官—律師—傳媒指導原則
參考書目
注釋
第13章 規管淫穢與色情材料
淫穢法
當代淫穢法
控制淫穢
規管非淫穢的色情材料
參考書目
注釋
第14章 版權
知識產權法
版權法之根
合理使用
版權保護與侵權
自由撰稿與版權
賠償金
參考書目
注釋
第15章 廣告規管
廣告與憲法**修正案
廣告的規管
聯邦貿易委員會
規管過程
虛假廣告的特殊情況
參考書目
注釋
第16章 電信規管
序幕
廣播規管哲學的變遷
對廣播的基本規管
節目內容的規管
政治節目的規管
新聞與公共事務
新技術的規管
參考書目
注釋
專業詞匯
美國大眾傳媒法(第19版)(新聞與傳播學譯叢) 節選
前言
2013年的初秋,正當本書作者著手寫這篇前言時,哥倫比亞特區興起了一場立法運動。其目標是敦促國會通過聯邦盾法,為記者在聯邦司法程序中拒絕透露秘密信源和信息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護(參見第10章有關盾法的內容)。議案的名字是2013年《信息自由流通法》(Free Flow of Information Act),支持它的美國參議員中,既有民主黨人,也有共和黨人。這部議案吸納了司法部新修訂的一項政策。這是司法部部長埃里克?霍爾德(Eric Holder)2013年7月公布的指導規則,內容涉及如何監視、搜查和獲取媒體人的記錄與活動。時間再回撥兩個月,當年5月,司法部曾爆出丑聞:司法部在2012年秘密獲取了美聯社多位記者數月的電話記錄,還密查了福克斯新聞(Fox News)的記者詹姆斯?羅森(James Rosen)的電子郵件。政府這么做,是為了調查是誰向記者透露了保密信息。而在媒體人看來,政府此舉是對新聞出版自由的肆意踐踏。我們將在本書第10章討論這些沖突和爭議。由此觀之,美國憲法**修正案雖已有220多年歷史,美國政府與美國自由新聞界卻依然劍拔弩張。從中可見,我們于今仍有必要學習傳媒法,其重要性不容忽視。
本書第19版做了大量修訂,每一章都有新增內容。新案例、新爭議和新法律層出不窮。在第19版新增的司法判決中,有三起是美國*高法院于2012、2013年做成的判決,它們是:
“美國訴阿爾瓦雷斯案”(United States v.Alvarez),美國*高法院于此案宣布,《竊盜軍功法》的部分內容違憲,因該法規定,凡謊稱自己獲過國會榮譽勛章的,便屬犯罪。我們將在第2章中詳述此案,讀者能從中學到有關憲法**修正案與傳媒法的多條重要原則。
“麥克伯尼訴揚案”(McBurney v.Young),美國*高法院在此案中面對的問題是:在允許公眾查閱公共記錄的問題上,一州政府可否區別對待本州公民與外州公民?我們將在第9章討論此案。
“聯邦通信委員會訴福克斯電視臺案”(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v.Fox Television Stations),美國*高法院的判決影響了聯邦通信委員會對不雅內容(尤其是稍縱即逝的污言穢語)的規管。我們將在第16章討論此案。有鑒于聯邦通信委員會正急于全面改革不雅規管,此案可謂意義深遠。
第19版刪除了第三章中的“戰時事前限制與審查”一節。這主要是出于兩方面的考慮:**,美國對伊拉克和阿富汗的軍事介入正逐漸減少;第二,讀者希望本書能適當精簡內容。
兩位作者想在此感謝各方人士的支持。克萊?卡爾弗特(Clay Calvert)感謝佛羅里達大學選修“大眾傳播法”的本科生,他們讓卡爾弗特體會到了教書育人的樂趣。他也想對閱讀、評價本版新增內容的多位學生表達謝意,感謝他們提供了寶貴的反饋和建議。克萊?卡爾弗特還要感謝伯爾?布雷齊納(Berl Brechner)一向以來對他研究與寫作的鼎力支持。*后,克萊?卡爾弗特要感謝唐?R.彭伯(Don R.Pember)教授邀請他加入本書的撰著。兩位作者在第19版修訂中的分工如下:克萊?卡爾弗特負責第1、2、3、7、8、9、10、13、15、16章,彭伯教授負責第4、5、6、11、12和14章。
這是讀者*后一次在本書中見到唐?彭伯的名字了。此前近40年,我寫作、修訂了本書的前19個版本,現在終于到該放手的時候了。我相信,克萊?卡爾弗特將以出色的工作延續本書的生命。過去40年間,大眾傳媒法的很多方面都發生了變化,但總的來說,不變的還是更多。互聯網的興起要求相關法律領域有所調整,法院和立法機關一直在努力做出回應。
在前言中專屬于我的這部分空間里,我想感謝一些人。我感謝克萊?卡爾弗特為本書*近六個版本的辛勤付出。我曾獨自寫作此書25年,自卡爾弗特加入后,其學識與熱情令我受益匪淺。我也感謝多年來選擇本書作為教材的大眾傳媒法教師,謝謝同行經年來的默默支持。*后,我要特別感謝幾個人,他們在我擔任記者和新聞學教師的職業生涯中給過我無私的幫助。
感謝李?皮爾(Lee Peel),1955年,他引領一個高三學生見識了何為新聞。感謝巴德?邁耶斯(Bud Meyers)和喬治?霍夫三世(George Hough III),他們幫助這位年輕人在密歇根州立大學新聞學院讀完本科并完成了研究生的早期學業。感謝報紙發行人本?庫洛基(Ben Kuroki)教我如何做記者。感謝比爾?哈克滕(Bill Hachten)和德懷特?蒂特(Dwight Teeter)指導我在威斯康星大學新聞學院完成博士學業。我還要感謝亨利?拉德?史密斯(Henry Ladd Smith)和比爾?埃姆斯(Bill Ames),在我任教于華盛頓大學后,是他們教我如何成為一名新聞學教師。*后,感謝吾妻戴安(Diann),戴安與我攜手共度五十載,沒有她,我不可能完成這一艱巨的工作。
美國大眾傳媒法(第19版)(新聞與傳播學譯叢) 作者簡介
唐·R.彭伯,美國著名新聞學者和媒介法學者。在美國密歇根州立大學獲得新聞學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在威斯康星州大學獲得大眾傳播法的博士學位,自1969年起任教于華盛頓大學傳播學院,于21世紀初退休。他撰寫的《美國大眾傳媒法》《大眾媒介史》《美國的大眾媒介》等專著是美國大學新聞傳播專業的經典教學用書。由于彭伯教授的學術成就和社會貢獻,他曾獲得華盛頓大學的杰出教學獎、專業新聞工作者社會公共服務獎等榮譽。自1977年推出《美國大眾傳媒法》第1版,從第14版起,他邀請克萊·卡爾弗特博士參與此書的修訂。第19版是彭伯在書上最后一次署名。
克萊·卡爾弗特,先后獲得美國太平洋大學麥喬治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和斯坦福大學傳播學博士學位,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研究專家,出版過多部相關論著,現在佛羅里達大學任教并主持第一修正案的研究項目,他還擁有加利福尼亞州和聯邦最高法院的執業律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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