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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與有形——蘇州知識產權法庭案例精粹(2017—2021)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0932649
- 條形碼:9787510932649 ; 978-7-5109-3264-9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無形與有形——蘇州知識產權法庭案例精粹(2017—2021) 本書特色
為了放大 知識產權裁判的社會效應,讓鮮活的案例成為釋法的窗口和生動的法治教材,也為了向大眾展示知識產權法官的裁判理念、思路和應有的責任擔當,蘇州知識產權法庭精選了涉商業標識及不正當競爭類、技術類、著作權類、行政及刑事類等五十個典型知識產權案例出版《無形與有形(蘇州知識產權法庭案例精粹2017-2021)》,借此向社會公眾和業界同仁講述知識產權審判的“蘇州故事”。
無形與有形——蘇州知識產權法庭案例精粹(2017—2021) 內容簡介
以嚴理念彰顯知識產權保護的強度成色。在知識產權多層次保護體系中,司法保護始終處于主導地位,司法保護的強度如何一直備受社會關注。回望知識產權審判的發展歷程,司法保護的力度和強度經歷了一個由寬變嚴、由松趨緊、由弱漸強的歷史過程,這與各個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對司法保護的需求具有內在關聯。時至今日,“強保護”不僅是司法裁判的主基調,也已成為全社會的普遍共識。實踐中,我們不僅要旗幟鮮明地倡導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理念,更需要將這種理念通過高品質的個案裁判落地見效,大程度地以司法的利劍鼓勵和支持全社會的創新創造,保障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獲得感和權利尊嚴。嚴格的司法保護,關鍵在于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懲處力度,讓侵權者付出高額的代價,解決好侵權成本低與維權成本高的邏輯矛盾。懲罰性賠償制度被認為是根治這一痼疾的“一劑良藥”。正如有學者指出的那樣,“懲罰性損害賠償是具有民事責任屬性的特別金錢賠償形式,應具備侵權損害賠償制度的一般規范功能,即補償、懲罰和遏制”。 《無形與有形——蘇州知識產權法庭案例精粹(2017—2021)》收錄的涉“巴洛克”地板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中,辦案法官在*高人民法院有關懲罰性賠償的司法解釋出臺之前,就對制度適用條件及賠償基數的確定作了實質性探索,從而對惡意、反復侵權行為起到了極大的警示和威懾作用,獲得業界高度評價,成為類案處理的參鑒案例。實現嚴格保護,除了依法支持行政執法、強化刑事制裁以及民事裁判結果上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之外,程序性保護不容忽視。為此,該書專設“程序類”一章,集中展示對違反訴中禁令、證據保全等措施的侵權人進行程序性懲戒的典型案例。程序性規制手段的運用讓知識產權保護的鏈條得到延伸,且更加周密,將原來的判后救濟前置為訴中止損,使侵權者無機可乘,權利人不再“望案興嘆”。 《無形與有形——蘇州知識產權法庭案例精粹(2017—2021)》所選案例,盡顯知識產權“強保護”的司法理念,裁判的創新導向、權利導向、誠信導向和懲罰導向得到了深刻詮釋。
無形與有形——蘇州知識產權法庭案例精粹(2017—2021) 目錄
巴洛克木業(中山)有限公司訴浙江生活家巴洛克地板有限公司等
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訴深圳市新平衡運動體育用品有限公司、鄭某忠等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株式會社普利司通訴梁山水滸輪胎有限公司等商標侵權糾紛案
蘇州市吳中區木瀆鎮金星村經濟合作社訴蘇州市石家飯店等
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上海怡康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訴蘇州市赫柏進出口有限公司、李某昌等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
四川省百世興食品產業有限公司訴吳江區平望鎮奧瑪超市
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訴周口市
億達食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M&L實驗室公司訴上海木木生活貿易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椰樹集團有限公司訴海口椰鄉緣食品有限公司等不正當
競爭糾紛案
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訴吳江易清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楊某繞等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河北瀟行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訴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等
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常熟市王四酒家有限責任公司訴姑蘇區王四酒家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博柏利有限公司訴李某楠、劉某陽、張某、駱某莉侵害
商標權糾紛案
美克國際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訴東莞雅思家具有限公司等
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上海靜安區愛芬環保科技咨詢服務中心訴愛芬(蘇州)
環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訴無印良品(上海)商業有限公司
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
第二章 技術類
第三章 著作權類
第四章 行政及刑事類
第五章 程序類
無形與有形——蘇州知識產權法庭案例精粹(2017—2021) 節選
1.因銷售流失而損失的利潤。因銷售流失而造成的損失,是指侵權行為導致巴洛克木業公司未能實現其原本能夠實現的銷售業務而損失的利潤。計算公式為:損失的利潤=損失的銷售額×被侵權產品的凈利潤率。 關于地板產品的凈利潤率問題,同行業的大自然家居和大亞圣象公司因涉及其他業務,無法單獨核算出地板類產品的凈利潤,巴洛克木業公司主張參照德爾公司地板類產品的凈利潤來確定。法院認為,巴洛克木業公司在地板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其行業地位與大自然家居、大亞圣象、德爾地板等公司在某種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可比性。而德爾公司與巴洛克木業公司在業務結構和公司規模上相似。德爾公司地板產品2015年的凈利潤率為16.25%,2014年為18.97%。巴洛克木業公司在本案中按照10%的凈利潤率進行主張,遠低于同行業同類企業,也低于其經銷商到庭陳述的數據。在法庭詢問浙江巴洛克公司關于巴洛克木業公司的凈利潤率及其自身產品的凈利潤率問題時,其未予回應,只是簡單抗辯巴洛克木業公司的主張不能成立。在巴洛克木業公司已經提供初步證據證明10%的凈利潤率具有相應的事實依據時,法院對浙江巴洛克公司的簡單否認抗辯不予采信。 根據上述分析可得,巴洛克木業公司2015年銷售利潤實際損失的計算公式為:2015年度比2014年度地板內銷減少的銷售收入×10%的凈利潤率,即4343.54萬元×10%=434.354萬元。 關于2016年的實際損失問題。2016年浙江巴洛克公司在全國各地開設了37家經銷門店,開設的門店數量遠遠多于2015年的11家。根據證據顯示,浙江巴洛克公司被訴侵權行為開始的時間為2015年2月左右,浙江巴洛克公司在2016年的侵權行為貫穿整個年度。因而有足夠理由認定浙江巴洛克公司在2016年對巴洛克木業公司造成的實際損失遠大于2015年所造成的實際損失數額。故巴洛克木業公司在2016年的實際損失大于等于2015年的實際損失,即大于等于434.354萬元。 2.因價格侵蝕而損失的利潤。巴洛克木業公司因浙江巴洛克公司被訴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損失還包括因價格侵蝕而損失的利潤。所謂因價格侵蝕而損失的利潤,是指侵權產品的競爭迫使巴洛克木業公司降低價格或者無法實現較高的價格而導致銷售利潤的損失。 巴洛克木業公司為了應對浙江巴洛克公司的低價銷售給其經銷商帶來的沖擊,應各經銷商的要求,兩次采取降價措施,降價中降幅*小的為每平方米5元。巴洛克木業公司在庭審中陳述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上半年,其共接到降價申請約800單,總量約232萬平方米。巴洛克木業公司鹽城地區的經銷商亦到庭陳述其因為浙江巴洛克公司侵權行為的沖擊要求巴洛克木業公司每平方米降價20元至25元,其每年的銷量在25000平方米左右。其作為巴洛克木業公司經銷商,提供的關于侵權行為對價格影響的信息與巴洛克木業公司提供的證據能相互印證,應屬*佳同期信息,具有可采性。如果僅按照巴洛克木業公司降價通知中所列的降幅*小的每平方米5元來計算,因價格下調而損失的利潤為232萬平方米×每平方米5元=1160萬元,已超過1000萬元。 3.未來損失的銷售利潤。未來損失的銷售利潤,是指未來銷售流失和未來價格侵蝕導致的利潤。對于權利人而言,主張未來利潤損失賠償的關鍵在于證明,如果沒有侵權行為,其可以確定地獲取此種利潤。而事實上,這種確定性和損失的利潤,通常可以從權利人原有的商業關系中得到證明。 本案中,巴洛克木業公司與其湖北孝感、湖南湘潭、江西豐城的經銷商保持了長期的供銷關系,銷售巴洛克木業公司的地板對幾家經銷商來說也是一項有利可圖的業務,在與巴洛克木業公司合作的幾年中,這三家經銷商也沒有尋找另一家廠商來代替巴洛克木業公司,而巴洛克木業公司也希望能與其經銷商保持穩定的合作關系。但是自浙江巴洛克公司銷售被訴侵權產品之后,這幾家經銷商轉而從浙江巴洛克公司處購買價格更低的被訴侵權產品,并中斷了與巴洛克木業公司持續幾年的良好合作關系。結合上述情況可以判定,如果浙江巴洛克公司不生產、銷售被訴侵權產品,這三家經銷商極有可能會繼續保持與巴洛克木業公司的經銷合作關系。因此,對于巴洛克木業公司而言,此部分的未來利潤損失也是確定無疑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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