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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理論與實踐展開/瀟湘刑事法論叢(第4卷)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8700764
- 條形碼:9787568700764 ; 978-7-5687-0076-4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刑法理論與實踐展開/瀟湘刑事法論叢(第4卷) 內容簡介
中國法治建設三十年過去了,盡管在法治進程中經常會出現一些不和諧的音符,但應該說法治春天溫暖的陽光已經開始普照整個中華大地,而且我相信這些不和諧音符即使再頻繁發生,也抵擋不住春暖花開的季節來臨。在法治進程中,很需要更新的是實踐法治的人心中的法律觀念,無論是涉及觀念的轉變還是信仰的樹立,都需要我們法學工作者的用功與用心。
刑法理論與實踐展開/瀟湘刑事法論叢(第4卷) 目錄
“新型毒品”的肆虐與歐美國家的治理經驗
我國刑法修正存在的缺陷及其完善
我國廢物犯罪立法的缺陷及其完善
論集資詐騙罪刑罰配置的完善
貪污罪的刑罰配置研究
醉酒駕駛入刑規制論
偽造私文書行為刑法規制基礎論
私人刑事調查法制化研究
刑法解釋論專題
刑法解釋限度新論
論空白刑法規范的解釋
刑法個案適用解釋之提倡
刑法解釋的立場選擇及其展開——兼評《刑法總則典型疑難問題適用與指導》
刑法擬制論
犯罪論專題
客觀歸責理論的批判與重構
親手犯與相關概念辨析
論過失共同正犯
中止犯與未遂犯競合性質探究
污染型環境犯罪因果關系證明標準的明確
刑罰論專題
積極的一般預防理論之述評
“終身監禁”性質解讀
——基于“兩高”司法解釋的規定
論刑法中職業禁止的性質
我國社區矯正工作問題研究
——從福建省某縣社區矯正工作說開去
刑事和解制度弊端分析
論被害人量刑意見的提出:現狀與重構
個罪適用專題
淺析國有控股公司人員與職務侵占罪主體的關系
論我國刑法中強迫交易行為的構造
論強迫交易罪中強迫行為的表現形式
論入戶盜竊的處罰限制
扒竊行為的認定
徇私舞弊型瀆職罪與受賄罪競合罪數形態問題研究
《瀟湘刑事法論叢》征稿公告
刑法理論與實踐展開/瀟湘刑事法論叢(第4卷) 節選
《刑法理論與實踐展開/瀟湘刑事法論叢(第四卷)》: 在經濟、生產建設飛速發展的同時,危險廢物、城市生活垃圾等大量廢物被排放到環境中,且未能得到有效處理,導致廢物的累積問題十分嚴重。近年來,我國廢物污染環境案件時有發生。在境內廢物尚不能得到有效處理的情況下,自20世紀80年代末以來“洋垃圾”又開始頻闖國門。境外的廢物被大量進境傾倒、堆放和處置,對我國境內的廢物處置工作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 榱藨吞帍U物污染事故的肇事者以及制止“洋垃圾”入境,從而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我國1997年《刑法》規定了三個與廢物有關的罪名,《刑法修正案(四)》對其中的走私固體廢物罪進行了修改。但是,我國廢物犯罪立法仍存在不少缺陷,而這些缺陷又一直沒有得到完善,直至《刑法修正案(九)》也未涉及廢物犯罪,導致我國刑法對廢物污染環境行為打擊不力。因此,如何完善現行廢物犯罪立法,便是一個很有理論價值及現實意義的課題。① 一、我國廢物犯罪立法的現狀 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頒布之前,我國缺乏以刑事手段打擊進境廢物犯罪的法律規定。1995年10月30日頒布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開始以立法的形式對廢物非法進境的行為加以規制,該法第25條規定:“國家禁止進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限制進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鄙鲜鲆幎ū砻鳎覈鴮惩夤腆w廢物的進口是有條件的,即只限于可以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1996年3月1日,國家出臺的《廢物進口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規定》第8條規定,列入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目錄的任何廢物,必須經國家環境保護局審查批準,才可進口。凡未列入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目錄的所有廢物,禁止進口。同年7月26日國家出臺了《關于廢物進口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雖然以上三個法律文件的出臺開始改變了我國有關廢物規定不全面、不系統的落后狀況,明確規定了進境傾倒、堆放、處置境外廢物應負刑事責任,但具體的犯罪構成要件不甚明確,也無獨立的罪名和相應的法定刑,不利于司法機關的有效運用。1997年《刑法》在分則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第六節“走私罪”中規定了“走私固體廢物罪”,在《刑法》分則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第六節“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中增訂了“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和“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其第155條第3項(走私固體廢物罪)規定:“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固體廢物運輸進境的,以走私罪論處,依照本節的有關規定處罰。”第339條第1款(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將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钡339條第2款(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規定:“未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钡3款規定:“以原料利用為名,進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的,依照本法第155條的規定定罪處罰!薄 缎谭ㄐ拚福ㄋ模穼1997年《刑法》規定的走私固體廢物罪條款進行了修改,在《刑法》第152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2款:“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運輸進境,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辈ⅰ缎谭ā返339條第3款修改為:“以原料利用為名,進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的,依照本法第152條第2款、第3款的規定定罪處罰!毕鄳,2003年8月15日《*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執行<> ……
刑法理論與實踐展開/瀟湘刑事法論叢(第4卷) 作者簡介
黃明儒,男,1967年生,湖北監利人,漢族,法學博士,現任湘潭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刑法學位點負責人,校學術委員會委員,“法治湖南建設與區域社會治理”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主要兼任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會會長、湖南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湖南省第二批優秀社會科學研究人才“百人工程”培育對象。先后主持或參加過國家、省部級10余項社科課題研究,并在《法學評論》《法商研究》《法律科學》《法學家》等學術刊物上發表80余篇論文,獨撰著作2部,參與20余部學術著作的編寫與組織工作。 蔣蘭香,女,1965年生,中**員,中南林業科技大學社科處處長,教授,“法治湖南建設與區域社會治理”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1998年獲全國優秀教師榮譽稱號。兼任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會副會長、湖南省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主要研究方向為環境刑法理論及實務。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項,其他各級各類項目13項。出版《污染型環境犯罪因果關系證明研究》《環境刑法的效率分析》《環境犯罪基本理論研究》《環境刑法》學術著作4部,主編或參編教材8部,在《法學家》《法學》《華東政法大學學報》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7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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