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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江流域傳統林業規則的生態人類學解讀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3027359
- 條形碼:9787513027359 ; 978-7-5130-2735-9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清水江流域傳統林業規則的生態人類學解讀 本書特色
徐曉光編著的這本《清水江流域傳統林業規則的生態人類學解讀》闡述了:黔東南清水江流域在明清時期就進行了林業經營活動。幾百年來,以人工杉木為主要商品的生計活動成為這里苗族、侗族人民的“文化基石”。其獨特的營林技術和生態傳統,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行為規范以及習慣法保障等,都在“清水江文書”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清水江流域傳統林業規則的生態人類學解讀 內容簡介
《清水江流域傳統林業規則的生態人類學解讀》是作者徐曉光主持的2011年國家社科重大招標課題“清水江文書的整理與研究”之子課題“清水江文書所見生態規則的解讀”的全部研究成果,共9章,以黔東南至今存在的40萬份契約文書為基礎,對黔東南清水江流域苗族侗族傳統生態觀念、生態行為、生態制度、生態補償等方面進行了全面的解讀。
清水江流域傳統林業規則的生態人類學解讀 目錄
**章 清水江流域林業開發中的民眾生活與文化生態環境
一、林業經濟的興起
二、經濟生活與社會的變化
三、教育、文化的變遷
第二章 人工林的營林技術與采運中的生態規則
一、神話傳說中的杉樹種植
二、“實生苗”技術與傳統農林知識
三、清水江支流木植運輸中生態保護規則
第三章 家庭經濟環境下“混林/混農”生計構成
一、關于“混農”問題
二、關于“混交林”問題
三、清代民國茶油的種植
四、有關油茶族內糾紛
五、茶山的家族公有
六、油茶的現代生態與經濟價值
七、桐樹種植與桐油銷售
八、“混林/混農”研究的意義
第四章 傳統森林生態與環境保護意識及行為
一、“兒女杉”及其生態文化含義
二、苗族侗族的生態習俗與傳統禁忌
三、以占里等村為代表的生態倫理觀念
第五章 林業生態環境的民間制度性保障
一、侗款、榔規對林地地界及林木所有權的調整
二、傳統“鄉規民約”護林規定及處罰措施
三、現今村規民約中林木保護的規定及其作用
第六章 黔東南苗族侗族生態環境保護習慣法規范
一、關于少數民族“環保習慣法”
二、黔東南少數民族環保習慣法的內容
三、黔東南少數民族環保習慣法的特點
第七章 林業契約的生計考量與人文生態規制
一、佃山造林契約
二、山林買賣契約
三、“管業”與“中人”
四、民間林業管理公約
五、地方官府林業司法文書
第八章 清水江流域林業生態補償的探索與實踐
一、黔東南生態補償的經驗
二、育苗補償
三、幼林撫養補償
四、造林育林補償
六、“退耕還林”補償
第九章 “清水江文書”在生態建設和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一、森林的作用
二、產權的明確
三、人工林的性質
四、信任的可貴
五、契約管理的重要
參考文獻
后記
清水江流域傳統林業規則的生態人類學解讀 作者簡介
徐曉光,男,1958年生于遼寧省盤錦市。法學博士。1988年開始中國法制史和民族法學的教學與科研,在清代蒙藏地區法制和藏族法制史的研究上用力較多;1999年開始對黔東南地區苗族、侗族習慣法進行較為深入的田野調查和研究,在諸多方面有新的突破,F為凱里學院副院長,教授(2級),貴州省“原生態民族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凱里學院學報》主編、《原生態民族文化學刊》主編,凱里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2003年榮獲“中國杰出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省管專家(2003),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2004)。曾長期擔任中國法律史學會副秘書長,現任中國民族法學會常務理事,日本國際二宮尊德思想研究會常務理事,10年中主持國家、省部級項目10余項,其中包括貴州省“省長基金”項目5項,2011年10月國家第二批重大招標課題“清水江文書的整理與研究”(項目號:11&ZD096)獲國家社科規劃辦立項,擔任該項目首席專家。出版學術10余部,發表學術論文150余篇,有10項成果在貴州省、司法部、國家民委科研成果評獎中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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