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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立法年編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0308093
- 條形碼:9787510308093 ; 978-7-5103-0809-3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商務立法年編 本書特色
《商務立法年編(2010-2011)》由李成鋼編著,本書收錄了2010-2011年商務部頒布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包括《進出口商品許可證發證機構管理辦法》、《<外派海員類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管理規定>補充規定》、《對外援助物資項目管理辦法》、《對外援助物資項目實施企業資格管理辦法》、《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投標(議標)管理辦法》、《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辦法》、《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和《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并就其制定背景和主要內容進行了介紹,以幫助社會各界了解商務部立法工作情況,宣傳普及商務法律法規,進一步推定商務系統依法執政能力建設和依法行政。本書可供各級商務主管部門等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研究人員深入了解我國商務立法參考。
商務立法年編 內容簡介
《商務立法年編(2010-2011)》收錄了2010-2011年商務部單獨頒布或者會同其他部門聯合頒布的7件部門規章,涉及國內貿易、對外貿易、對外援助、對外承包工程、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等方面,并就其制定背景和主要內容進行了介紹。《商務立法年編(2010-2011)》全面反映了2010與2011年我國商務立法情況,可供各級商務主管部門等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研究人員深入了解我國商務立法參考。
商務立法年編 目錄
1.進出口商品許可證發證機構管理辦法
2.對外援助物資項目管理辦法
3.對外援助物資項目實施企業資格管理辦法
4.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投標(議標)管理辦法
5.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辦法
6.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
7.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
二、附錄
1.商務部現行有效規章目錄(截至2011年12月31日)
2.商務部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目錄(截至2011年12月31日)
商務立法年編 節選
(五)前2年連續盈利; (六)前2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因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或嚴重違反有關對外援助管理規定受過行政處罰; (七)前2年年均完成貨物貿易進出口總額不低于1億美元,或前2年承擔援外物資項目合同金額年均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且年均完成貨物貿易進出口總額不低于8000萬美元; (八)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制度; (九)依法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條 申請B級援外物資項目實施企業資格的企業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法人; (二)所有出資人均為中國投資者; (三)系符合《對外貿易法》規定的對外貿易經營者; (四)注冊資本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五)前2年連續盈利; (六)前2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因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或嚴重違反有關對外援助管理規定受過行政處罰; (七)前2年年均完成貨物貿易進出口總額不低于5000萬美元,或前2年承擔援外物資項目合同金額年均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且年均完成貨物貿易進出口總額不低于3000萬美元; (八)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制度; (九)依法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三章 資格認定 第八條 中央企業和其他在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登記的企業,向商務部申請援外物資項目實施企業資格。 除前款規定外的企業向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文件。中央企業下屬企業在取得中央企業同意后,可直接向商務部申請援外物資項目實施企業資格。 第九條 企業申請時應當提供以下資格申請文件: (一)申請函和申請企業情況一覽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管理人員身份證明文件; (三)出資人身份證明文件(出資人為自然人的,附其身份證明文件;出資人為非自然人的,附其注冊登記證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 (四)驗資報告或國有產權登記證書等可以證明企業出資情況的有效文件; (五)加蓋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專用章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 (六)海關總署或其直屬海關統計信息部門出具的貨物進出口業績證明文件; (七)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前2個年度企業會計報表; (八)本企業關于前2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因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或嚴重違反有關對外援助管理規定受過行政處罰以及具有良好商業信譽聲明; (九)稅務機關開具的前2年完稅證明; (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前2年繳費證明; (十一)企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文件。 第十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企業提交的完備申請文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核工作,經初核合格后將初核意見連同企業資格申請文件一并報商務部審核。 商務部應將經其審核擬準予許可的企業名單和基本情況公示5個工作日,并在收到企業提交的完備申請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或收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初核意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作出許可與否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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