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 1.1協調制度的結構 1.2協調制度的重審和修訂 1.3《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 1.4海關商品分類目錄
第二編協調制度歸類總規則 2.1協調制度歸類總規則 2.2商品歸類的基本操作程序
第三編**類活動物:動物產品 3.1本類歸類要點 3.2第1章活動物 3.3第2章肉及食用雜碎 3.4第3章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及其他水生無脊椎動物. 3.5第4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動物產品 3.6第5章其他動物產品
第四編 第二類植物產品 4.1本類歸類要點 4.2第6章活樹及其他活植物;鱗莖、根及類似品;插花及裝飾用簇葉… 4.3第7章食用蔬菜、根及塊莖 4.4第8章食用水果及堅果;柑橘屬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4.5第9章咖啡、茶、馬黛茶及調味香料 4.6第10章谷物 4.7第11章制粉工業產品;麥芽;淀粉;菊粉;面筋 4.8第12章含油子仁及果實;雜項子仁及果實;工業用或藥用植物、稻草、秸稈及飼料 4.9第13章蟲膠;樹膠、樹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4.10第14章編結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產品
第五編第三類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產品;精制的食用油脂 動、植物蠟 5.1本類歸類要點 5.2第15章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產品;精制的食用油脂 動、植物蠟
第六編第四類食品;飲料、酒及醋;煙草、煙草及煙草代用品的制品 6.1本類歸類要點 6.2第16章肉、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及其他水生無脊椎動物的制品 6.3第17章糖及糖食 6.4第18章可可及可可制品 6.5第19章谷物、糧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餅點心 6.6第20章蔬菜、水果、堅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6.7第21章雜項食品 6.8第22章飲料、酒及醋 6.9第23章食品工業的殘渣及廢料;配制的動物飼料 6.10第24章煙草、煙草及煙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七編第五類礦產品 7.1本類歸類要點 7.2第25章鹽;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7.3第26章礦砂、礦渣及礦灰 7.4第27章礦物燃料、礦物油及其蒸餾產品;瀝青物質;礦物蠟
第八編第六類化學工業及其相關工業的產品 8.1本類歸類要點 8.2第28章無機化學品;貴金屬、稀土金屬、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機及無機化合物 8.3第29章有機化學品 8.4第30章藥品 8.5第31章肥料 8.6第32章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顏料及其他著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類似膠黏劑;墨水、油墨 8.7第33章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妝盥洗品 8.8第34章肥皂、有機表面活性劑、洗滌劑、潤滑劑、人造蠟、調制蠟、光潔蠟燭及類似品、塑料用膏、“牙科用蠟”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劑 8.9第35章蛋白類物質;改性淀粉;膠;酶 8.10第36章炸藥;煙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 8.11第37章照相及電影用品 8.12第38章雜項化學產品
第九編第七類 塑料及其制品;橡膠及其制品 9.1本類歸類要點 9.2第39章塑料及其制品 9.3第40章橡膠及其制品
第十編第八類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 手提包及類似容器;動物腸線(蠶膠絲除外)制品 10.1本類歸類要點 10.2第41章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10.3第42章皮革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類似容器;動物腸線(蠶膠絲除外)制品 10.4第43章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
第十一編第九類木及木制品;木炭;軟木及軟木制品:稻草、秸稈、針茅或其他編結材料制品:籃筐及柳條編結品 11.1本類歸類要點 11.2第44章木及木制品;木炭 11.3第45章軟木及軟木制品 11.4第46章稻草、秸稈、針茅或其他編結材料制品;籃筐及柳條編結品
第十二編第十類木漿及其他纖維狀纖維素漿;回收(廢碎)紙或紙板;紙、紙板及其制品 12.1本類歸類要點 12.2第47章木漿及其他纖維狀纖維素漿;回收(廢碎)紙及紙板 12.3第48章紙及紙板;紙漿、紙或紙板制品 12.4第49章書籍、報紙、印刷圖畫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設計圖紙
第十三編 第十一類 紡織原料及紡織制品 13.1本類歸類要點 13.2第50章蠶絲 13.3第51章羊毛、動物細毛或粗毛;馬毛紗線及其機織物 13.4第52章棉花 13.5第53章其他植物紡織纖維;紙紗線及其機織物 13.6第54章化學纖維長絲;化學纖維紡織材料制扁條及類似品 13.7第55章化學纖維短纖 13.8第56章絮胎、氈呢及無紡織物;特種紗線;線、繩、索、纜及其制品 13.9第57章地毯及紡織材料的其他鋪地制品 13.10第58章特種機織物;簇絨織物;花邊;裝飾毯;裝飾帶;刺繡品 13.11第59章浸漬、涂布、包覆或層壓的紡織物;工業用紡織制品 13.12第60章針織物及鉤編織物 13.13第61章針織或鉤編的服裝及衣著附件 13.14第62章非針織或非鉤編的服裝及衣著附件 13.15第63章其他紡織制成品;成套物品;舊衣著及舊紡織品;碎織物
第十四編第十二類鞋、帽、傘、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發制品 14.1本類歸類要點 14.2第64章鞋靴、護腿和類似品及其零件 14.3第65章帽類及其零件 14.4第66章雨傘、陽傘、手杖、鞭子、馬鞭及其零件 14.5第67章已加工羽毛、羽絨及其制品;人造花;人發制品
第十五編第十三類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類似材料的制品:陶瓷產品;玻璃及其制品 15.1本類歸類要點 15.2第68章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類似材料的制品 15.3第69章陶瓷產品 第十六編第十四類天然或養殖珍珠、寶石或半寶石、貴金屬、 包貴金屬及其制品;仿首飾;硬幣 16.1本類歸類要點 16.2第71章天然或養殖珍珠、寶石或半寶石、貴金屬、包貴金屬及 其制品;仿首飾;硬幣 第十七編第十五類賤金屬及其制品 17.1本類歸類要點 17.2第72章鋼鐵 17.3第73章鋼鐵制品 17.4第74章銅及其制品 17.5第75章鎳及其制品 17.6第76章鋁及其制品 17.7第78章鉛及其制品 17.8第79章鋅及其制品 17.9第80章錫及其制品 17.10第81章其他賤金屬、金屬陶瓷及其制品 17.11第82章賤金屬工具、器具、利口器、餐匙、餐叉及其零件 17.12第83章賤金屬雜項制品
第十八編第十六類機器、機械器具、電氣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放聲機、電視圖像、聲音的錄制和重放設備及其零件、附件 18.1本類歸類要點 18.2第84章核反應堆、鍋爐、機器、機械器具及其零件 18.3第85章電機、電氣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放聲機、電視圖像、聲音的錄制和重放設備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九編第十七類車輛、航空器、船舶及有關運輸設備 19.1本類歸類要點 19.2第86章鐵道及電車道機車、車輛及其零件;鐵道及電車道軌道固定裝置及其零件、附件;各種機械(包括電動機械)交通信號設備 19.3第87章車輛及其零件、附件,但鐵道及電車道車輛除外 19.4第88章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19.5第89章船舶及浮動結構體
第二十編第十八類光學、照相、電影、計量、檢驗、醫療或外科用儀器及設備、精密儀器及設備:鐘表;樂器;上述物的零件、附件 20.1本類歸類要點 20.2第90章光學、照相、電影、計量、檢驗、醫療或外科用儀器及設備、精密儀器及設備;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20.3第91章鐘表及其零件 20.4第92章樂器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一編第十九類武器、彈藥及其零件、附件 21.1本類歸類要點 21.2第93章武器、彈藥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二編第二十類 雜項制品 22.1本類歸類要點 22.2第94章家具;寢具、褥墊、彈簧床墊、軟坐墊及類似的填充制品;未列名燈具及照明裝置;發光標志、發光銘牌及類似品;活動房屋 22.3第95章玩具、游戲品、運動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22.4第96章雜項制品
第二十三編第二十一類藝術品、收藏品及古物 23.1本類歸類要點 23.2第97章藝術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二十四編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的海關行政管理 主要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