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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資本市場發展報告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4946072
- 條形碼:9787504946072 ; 978-7-5049-4607-2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中國資本市場發展報告 內容簡介
《中國資本市場發展報告》對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的歷程進行了回顧和總結,對未來的發展作出了規劃和展望。報告展示了中國資本市場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區域到全國的發展過程,總結了其中的經驗和教訓,客觀分析了中國資本市場與成熟市場之間存在的差距,并在此基礎上對我國資本市場未來十幾年的發展進行了戰略規劃和遠景展望。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撰寫的《中國資本市場發展報告》,力求將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的全貌簡略地展現給世人,讓海內外市場參與者對中國資本市場有更加完整和客觀的認識。同時,該報告對市場未來發展提出了一些規劃和思考,旨在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和所有資本市場的參與者一起,為促進中國資本市場健康發展而努力奮斗。
中國資本市場發展報告 目錄
**章 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簡要回顧
**節 中國資本市場的萌生(1978—1992年)
第二節 全國性資本市場的形成和初步發展(1993—1998年)
第三節 資本市場的進一步規范和發展(1999—2007年)
第四節 資本市場與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
第二章 近年來資本市場重大政策及改革措施
**節 《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發布
第二節 股權分置改革
第三節 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第四節 證券公司綜合治理
第五節 發行體制改革
第六節 基金業市場化改革及機構投資者發展
第七節 資本市場法律體系逐步完善
第三章 中國資本市場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挑戰
**節 資本市場的整體規模有待擴大,結構有待完善
第二節 市場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
第三節 上市公司整體實力有待提高,內部治理和外部約束機制有待加強
第四節 證券公司綜合競爭力較弱
第五節 投資者結構不合理,機構投資者規模偏小,發展不平衡
第六節 法律、誠信環境有待完善,監管有效性和執法效率有待提高
第四章 中國資本市場發展戰略及展望
**節 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的戰略目標和基本原則
第二節 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的戰略措施(2008—2020年)
第三節 中國資本市場遠景展望(2020年)
中國資本市場發展報告 節選
**章 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簡要回顧
從20世紀70年代末期開始實施的改革開放政策,啟動了中國經濟從計劃體制向市場體制的轉型。在轉型過程中,國有企業改革的逐步深化和中國經濟的持續發展,需要與之相適應的金融制度,資本市場應運而生,成為推動所有制變革和改進資源配置方式的重要力量。隨著市場經濟體制在中國的逐步建立,對市場化資源配置的需求日益增加,中國資本市場逐步成長壯大。回顧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大致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
**階段:1978-1992年,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全面啟動后,伴隨股份制經濟的發展,中國資本市場開始萌生。
第二階段:1993-1998年,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的成立為標志,資本市場納入統一監管,由區域性試點推向全國,全國性資本市場開始形成并逐步發展。
第三階段:1999-2007年,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的實施為標志,中國資本市場的法律地位得到確立,并隨著各項改革措施的推進得到進一步規范和發展。
從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歷程可以清晰地看到,資本市場的產生是中國經濟改革的內在要求和必然產物,其發展也引領了中國經濟和社會諸多重要體制和機制的變革,對中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貢獻和影響也日益顯著,并逐步成長為金融體系中*富有活力的組成部分,其市場化、規范化和國際化程度不斷提高。
**節 中國資本市場的萌生(1978—1992年)
中國走上經濟改革之路是中國資本市場產生的先決條件。從1978年12月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起,經濟建設成為國家的基本任務,改革開放成為中國的基本國策。
在改革開放之前,與計劃經濟體制相匹配,資金通過行政手段逐級下撥到生產企業。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推進,作為微觀經濟主體的企業對資金的需求日益多樣化,成為中國資本市場萌生的經濟和社會土壤。
一、股份制改革和股票的出現
從1978年開始,中國農村出現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部分地區的農民自發采用“以資帶勞、以勞帶資”的方式集資,興辦了一批合股經營的股份制鄉鎮企業,成為改革開放后股份制經濟*早的雛形。
20世紀80年代初,城市一些小型國有和集體企業也開始進行了多種多樣的股份制嘗試,*初的股票開始出現。1984年,國家提出要進一步放開搞活城市集體企業和國營小企業,1984-1986年問,北京、廣州、上海等城市選擇了少數企業進行股份制試點。1986年后,隨著國家政策的進一步放開,越來越多的企業,包括一些大型國營企業紛紛進行股份制試點,半公開或公開發行股票,股票的一級市場開始出現。
這一時期股票一般按面值發行,且保本、保息、保分紅,到期償還,具有一定債券的特性;發行對象多為內部職工和地方公眾;發行方式多為自辦發行,沒有承銷商。
二、債券的出現
國債。中國于1981年7月重新開始發行國債。當時國債的特點是周期較長(10年)、不可轉讓,對購券的企業支付較低的利息,對居民支付較高的利息。盡管此時購買國債近乎一種行政攤派,但國債的出現仍舊喚醒了很多人的投資意識。
企業債。從1982年開始,少量企業開始自發地向社會或企業內部集資并支付利息,*初的企業債開始出現。到1986年底,這種沒有法規約束的企業債總量約為100多億元。為了規范企業債的發行,1987年3月,國務院頒布了《企業債券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企業債的發行須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批,并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計劃委員會和財政部制定每年全國企業債券發行的總額度。1987年,企業債總額度為30億元,到1992年,企業債當年發行總量近700億元,創歷史*高水平。但是,在企業債發行過熱的情況下,許多企業并沒有建立起到期償債的意識,部分企業債出現兌付危機。1993年之后,企業債的發行進入一個較長的低迷時期。
金融債。1984年,為治理嚴重的通貨膨脹,中國實行了緊縮的貨幣政策。在這種宏觀背景下,一些由銀行貸款的在建項目出現資金不足,銀行開始發行金融債以支持這些項目的完成,利率一般高于存款利率。此后,金融債成為銀行的一種常規性融資工具。
三、證券流通市場和交易所的出現
隨著證券發行的增多和投資者隊伍的逐步擴大,證券流通的需求日益強烈,股票和債券的柜臺交易陸續在全國各地出現。1986年8月,沈陽市信托投資公司率先開辦了代客買賣股票和債券及企業債券抵押融資業務。同年9月,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信托投資公司靜安證券業務部率先對其代理發行的飛樂音響公司和延中實業公司的股票開展柜臺掛牌交易,標志著股票二級市場雛形的出現。
1988年4月起,國家批準7個城市開展個人持有國債的轉讓業務,6月,這種轉讓市場延伸到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54個大中城市,到1988年底,國債轉讓市場在全國范圍內出現。這些采用柜臺交易方式的國債轉讓市場是債券二級市場的雛形。
1990年,中國政府允許在有條件的大城市建立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深交所)于1990年12月先后開始營業。1991年底,上交所共有8只上市股票,25家會員;深交所共有6只上市股票,15家會員。1991年4月4日深交所以前一天為基期100點,開始發布深證綜合指數。1991年7月15日,上交所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期100點,開始發布上證綜合指數。
一度繁榮的“紅廟子市場”
“紅廟子”是成都一條街道的名稱,1992年底,這里自發地出現了一個買賣內部職工股等未上市股票的市場,被稱為“紅廟子市場”。當時,來自深圳等地的大戶們在此大筆收購四川省內公司發行的尚未到證券交易所正式上市的股票,使這些股票的價格紛紛上漲。有人形容,“你在紅廟子市場這頭買了股票,剛走了200米,你的股票就翻番了”。1993年3月初,每天有數萬人次在這里交易,幾乎所有四川境內(除重慶外)的公司。所發行的股票、內部股權證,都陸續進入自發交易市場,甚至債券、股票認購收據都在市場上“炒”,交易品種*多時達70~80種。1993年5月,政府開始干預,采取了一些禁止該種形式交易的措施,成都“紅廟子市場”被取締。
四、證券中介機構及自律組織的出現
伴隨著一、二級市場的初步形成,證券經營機構的雛形開始出現。1984年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信托投資公司靜安證券業務部代理發行“飛樂音響”和“延中實業”兩只股票。1987年9月,中國**家專業證券公司——深圳特區證券公司成立。1988年,為適應國債轉讓在全國范圍內的推廣,中國人民銀行下撥資金,在各省組建了33家證券公司。同時,財政系統也成立了一批證券公司。這些機構是中國*早的證券公司,其主要業務是從事國債的經營。
1991年8月,中國證券業協會在京成立,成為證券業的自律組織,是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
五、期貨交易開始試點
1990年10月,鄭州糧食批發市場開業并引入期貨交易機制,成為中國期貨交易的開端。1992年10月,深圳有色金屬交易所推出了中國**個標準化期貨合約——特級鋁期貨標準合同,實現了由遠期合同向期貨交易的過渡。
六、自發形成的市場有待規范和監管股份制改革起步初期,股票發行缺乏全國統一的法律法規,也缺乏統一的監管。為擴大發行,有些企業甚至采用各種“優惠”措施來促銷其股票,例如,允許認購者參加抽獎、所持有股票能保本付息,等等。這些做法使得股票發行市場變得非常混亂。
1990年3月,中國政府允許上海、深圳兩地試點公開發行股票,兩地分別頒布了有關股票發行和交易的管理辦法。
由于一些股票的分紅派息方案優于銀行存款,加上當時股份制企業數量較少,股票發行數量有限,供求關系由冷轉熱,大量的投資者涌向深圳和上海購買股票。地方政府雖然采取措施試圖緩解過熱現象,但仍不能改變股票供不應求的局面。限量發售的認購證嚴重供不應求,并出現內部交易和私自截留行為,*終導致了投資者抗議舞弊行為的“8·10事件”。
1992年1~2月鄧小平在南方視察時指出,“要抓緊有利時機,加快改革開放步伐,力爭國民經濟更好地上一個新臺階”;他又針對證券市場指出:“證券、股市,這些東西究竟好不好,有沒有危險,是不是資本主義獨有的東西,社會主義能不能用?允許看,但要堅決地試。看對了,搞一兩年對了,放開;錯了,糾正,關了就是了。關,也可以快關,也可以慢關,也可以留一點尾巴。怕什么,堅持這種態度就不要緊,就不會犯大錯誤。”鄧小平南方視察講話后,中國掀起了新一輪改革開放的浪潮,同年,中國確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股份制成為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更多的國有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造并開始在資本市場發行上市。1993年,股票發行試點正式由上海、深圳推廣至全國,打開了資本市場進一步發展的空間。
結語
在這個階段,源于中國經濟轉軌過程中企業的內生需求,中國資本市場開始萌生。在發展初期,市場處于一種自我演進、缺乏規范和監管的狀態,并且以分隔的區域性試點為主。深圳“8·10事件”的爆發,是這種發展模式弊端的體現,標志著資本市場的發展迫切需要規范的管理和集中統一的監管。
第二節 全國性資本市場的形成和初步發展(1993—1998年)
1992年10月,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成立,標志著中國資本市場開始逐步納入全國統一監管框架,全國性市場由此形成并初步發展。
中國資本市場在監管部門的推動下,建立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后,為防范金融風險,國家對各地方設立的場外股票市場和柜臺交易中心進行清理,并對證券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和期貨市場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整頓,化解了潛在的風險。同時,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革和發行上市逐步推進,市場規模、中介機構數量和投資者隊伍穩步擴大。
1992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宏觀管理的通知》
1992年底,國務院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宏觀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它是在證券市場短期內出現深幅調整和劇烈震蕩的背景下發出的。這是中國**個有關證券市場管理與發展的比較系統的指導性文件。《通知》總結了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經驗教訓,對市場發展的一系列基本問題作出了重要決定,確立了中國證券管理體系的基本框架。內容涉及理順和完善證券市場管理體制;嚴格規范證券發行上市程序;1993年的證券發行問題;進一步開放證券市場;抓緊證券市場的法制建設;研究制定證券市場發展戰略和規劃,加強證券市場基礎建設;加強證券市場管理,保障證券市場健康發展七個方面。《通知》的發布標志著中國證券市場的管理進入規范化的軌道。促進了證券市場的發展。
一、統一監管體制的建立
1992年5月成立的中國人民銀行證券管理辦公室,是*早對證券市場實施統一監管的機構。1992年7月,國務院建立國務院證券管理辦公會議制度,代表國務院對證券業行使管理職能。但是,“8·10事件”進一步表明中國證券市場需要按國際慣例設立專門監管機構。兇此,國務院于1992年10月設立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12月,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宏觀管理的通知》,確立了中央政府對證券市場統一管理的體制。
1997年11月,中國金融體系進一步確定了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原則。1998年4月,國務院證券委撤銷,其全部職能及中國人民銀行對證券經營機構的監管職能同時劃歸中國證監會。中國證監會成為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的監管部門,吸收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證券管理辦公室和期貨管理辦公室,實行跨區域監管體制,在全國設立了36個派出機構,建立了集中統一的證券期貨市場監管體制。
國務院證券委與中國證監會
1992年10月,國務院證券委成立,代表國務院對證券市場進行統一宏觀管理,國家體制改革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委的負責人擔任委員。國務院證券委負責組織擬訂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草案;研究制定有關證券市場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定證券市場發展規劃和提出計劃建議;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與證券市場有關的各項工作;歸口管理中國證監會。1992年初建立的國務院證券管理辦公會議制度撤銷。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證券委下設的監管執行機構,負責擬訂有關證券市場管理的規則;對證券經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特別是股票自營業務進行監管;依法對有價證券的發行和交易以及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實施監管;對境內企業向境外發行股票實施監管等。1997年11月,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召開,決定對全國證券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原由中國人民銀行監管的證券經營機構劃歸中國證監會統一監管。1998年4月。國務院證券委撤銷,其職能歸入中國證監會。
二、資本市場法規體系的初步形成
中國證監會成立后,推動了一系列證券期貨市場法規和規章的建設。
1993年4月頒布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對股票發行、交易及上市公司收購等活動予以規范;1993年6月頒布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規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和標準。
1993年8月發布的《禁止證券欺詐行為暫行辦法》和1996年10月頒布的《關于嚴禁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的通知》,對禁止性的交易行為做了較為詳細的規定,以打擊違法交易活動。
1994年7月實施的《公司法》對公司的沒立條件、組織機構、股份的發行和轉讓、公司債券、破產清算程序及法律責任等做了較為具體的規定,規范了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為股份制企業和資本市場的發展奠定了制度性基礎。
監管機構還陸續出臺了一系列規范證券公司業務的管理辦法,主要包括《證券經營機構股票承銷業務管理辦法》和《證券經營機構證券自營業務管理辦法》,對證券公司業務開展起了重要的引導和規范作用。1997年11月,國務院證券委發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旨在推動證券投資基金的規范發展。
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頒布實施使資本市場的發展走上規范化軌道,為相關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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